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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地主家的傻儿子(1 / 1)

李旭穿越了。

前一晚上他熬夜玩游戏,征战八方,横扫是分家,也只分给李旭一个远离李家庄的农庄,距离县城上百里,距离李家庄子也有七八十里,位于一座荒山脚下。

是当年某人用来抵债的,是属于李家的一块飞地,是在距离李家庄七八十里外的马栏山脚下的一个庄子。

当时,李富贵在接收的时候倒是带着李旭去过一趟,所以路径倒是依稀还记得。

当时年纪小,被牛车晃得晕晕乎乎的,等醒来的时候已经往回走了,都没瞧瞧那庄子是个什么光景。

只记得他家富贵老爹当时脸黑的跟锅底似得,骂骂咧咧了一路。

李旭离开庄子的时候,只有一头年迈的老水牛套着一辆破车,上面拉着他的铺盖卷以及一些零碎。

他走的时候没有一个下人出来相送,唯一送他到村口的还是陈氏生的嫡女李琴。

李琴跟李旭相差两岁,平日里还能说到一起,对这个庶出的二哥也多少有点亲情,不忍看他如此凄凉,将自己平日里攒的一些银子要送给他。

这李旭平日里虽然懦弱,但是毕竟也是要脸的年轻人,没要李琴的银子,只是拱拱手,看了一眼李家庄连绵成片的屋舍,便驾着牛车恨恨地离开了。

一路上,既伤心于父亲的逝世,又哀叹自己的悲惨遭遇,对于陈夫人母子对自己的苛待更是怨愤不已,一时间心绪起伏,越想越气,竟然一口气没上来晕了过去。

等醒来的时候就变成了另一个李旭。

李旭理清了头绪,苦笑不已,暗骂彼李旭死要面子活受罪,好歹要几两银子还能吃上几只能是意味着荒凉和危险。

牛车摇摇晃晃的走了约莫两个时辰,虽然没有见到剪径的强人,但是却隐约瞧见了荒草之中的躺卧的几具路倒。

这让李旭本就绷紧的心情更加些紧张了,越发的生出一种不知路在何方的迷茫情绪,并且越发的怀疑陈氏是真的想让自己死。

行到

半路,腹鸣如鼓,却是饿的发慌,只是距离目的地却还有一大半的路程。

叹了口气,李旭将拉车的老黄牛解开,让它在路旁去吃草。

这老黄牛兢兢业业耕作了一辈子,如今是垂垂老矣,没有了价值,才会被打发出来给自己驾车,说起来跟自己也算是同病相怜了。

看着老黄牛惬意地啃食着路边的青草,李旭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甚至还不如一头老牛,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车上的那一堆零碎里随手摸索起来。

谁料这一摸,竟然摸到了一个小小的包袱。

提出来一开,却是一个白底绣花的绸缎包袱,显然是女孩子用的。

打开一看,里面却是装的一沓烙好的饼子,还带着一丝温度。

除了饼子,还有用一块绣着莲花的帕子包着的十几两碎银子。

最下面还有一封信,拆开一看,寥寥几行字:“小妹素知二哥心高气傲,这些银子权做小妹一片心意,日后可寻个营生过活。李家非二哥暖巢,离开兴许才能舒展二哥才华。愿二哥前程似锦,一切安好。小妹琴敬上。”

看着这封信,李旭感慨不已。

整个李家,也只有这么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才有人情味,也最了解他这个二哥,知道他不会收自己当面赠的银子,才偷偷藏在这里。

罢了,有了这些银子,最少暂时不用饿肚子了。

以后若自己发达了,再回去感谢这个小妹吧。

李旭摇摇头,将银子和信重新包裹起来,一口气连吃了三张饼子,这才感觉腹中不那么饥饿了。

又行了约半个时辰,渐渐有了人烟,道路也宽了许多,前边出现了一个大约几十家间屋子的小镇子。

这里是一个叫做雷庄的小镇,去年的时候富贵老爹还带自己来过一趟。找米店的刘掌柜买过一些粮食。

李旭也想买一些粮食,毕竟现在手里还有小妹赞助的十几两银子,总不能了,你要节哀顺变,自己保重啊。老汉跟他相识

一场,本应该去吊唁一番的,奈何这世道不饶人啊。你也看到的,这镇子上几乎都没人了。你今是号称‘闯王’的高迎祥半个月前带着几万贼军连破黄龙,宜川还有宜君等好几个县城,杀的人头滚滚的,几个县的知县老爷脑袋都被挂在了城门楼子上。听说很快就要打到这边来了,大家伙都说这里不能待了,都准备往城里跑。老汉也准备去了。你要是再晚来半个时辰,肯定就见不到老汉了。”

李旭闻言,眉头皱了起来。

虽然从前身的记忆力知道这世道如今匪患丛生,早已经不太平了。可是没想到这匪患说话就在眼前了。

“刘掌柜,高迎祥这么厉害吗?难道朝廷的官军就放任自流吗?”

“官军?咱们朝廷的能打的官军如今都摆在了函谷关和潼关,防着魏国人呢。各个县的县兵根本不经打,哪里能指望的上。唉,不说这些了,你要多少米,我给你量去。”

李旭问了价钱,原本一两银子一石米,如今已经涨到了二两五钱银子。

这里的米是小米,可不是大米。整个关中道乃至陕北的百姓都习惯种小米,除了习惯的问题,也有土壤和气候的原因。

虽然汉中和河套平原上也种水稻,但是在秦国的粮食比重中还是只占了小部分。

刘掌柜看在李旭死去老爹的份上,给他按照二两银子一石量了三石米。

李旭虽然想要多买一些,但是刘掌柜却面现难色,只好作罢。

谁都能想到,这乱世之中最金贵的不是那些金银珠宝,而是粮食。世道越乱,粮价越高,往后肯定是一不得人家不领情,反而会笑他闲吃萝卜淡操心,给他一顿羞辱。

想了想,李旭还是驾着牛车继续往马栏山而去。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离人。

除了一些丧心病狂的野心家之外,正常人没有几个愿意遭遇乱世的。

乱世,秩序失衡,人性沦丧,做人的体面和尊严完全丧失,甚至活的不如一条狗。

对于野心家来说,乱世也许是一个实现自己野心的绝好舞台,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根本就是一场人间炼狱。

人命如草芥真不是随口说说的。

李旭自然不是一个野心家,就算当野心家,那也得有那个资格和能力才行,否则光有野心没有本事,只能是一个炮灰。

刘掌柜的话他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去城里凑热闹的好。

先不说这么多人都跑过去,城里的官府会不会接收。就算勉强让进了城,也没有立足之地,说不定还得睡大街。

更重要的是,城池往往都是贼人主要攻打的目标,一旦城池被围,到时候官府就要抽人守城,进去避难的男丁很有可能就是第一批炮灰。

再者,就算不当炮灰,到了城里,人多粮少,官府仅有的存粮肯定也是紧着守军先供给,其他人都是靠后再说。

届时,就算不被叛军杀死,恐怕也得饿死。

权衡了一番利弊后,江旭决定还是先去自己的农庄再做打算。

毕竟自己还有点粮食,到时候再上山采点野菜啥的,凑合凑合总能过活一段日子的。

他从小也是长在农村的孩子,各种家务农活也是干惯了的,无所谓苦不苦的,塌下身子自力更生还是能做到的。

再说,那庄子如此偏僻,又在荒山脚下,人烟稀少,一般情况下贼军也不会去打那里的主意,说起来倒是比城里安全自在些。

就算真有叛军扫荡,他也可以暂时躲到山上去。

等到局势平稳一点,再去城里谋个什么差事,凭借自己的本事,就算不能大富大贵,最少也能求个温饱无忧。

一路边走边想,牛车摇摇晃晃地,天黑之前终于摇到了小青山下。

跳下牛车,李旭举目望去,果然是荒凉一片,四周野草丛生,人迹罕至,远处山势连绵,在黄昏的光线之中影影重重,有一种模糊而苍凉的不真实感。

若非草里面还有一圈低矮的围墙隐约浮现,围墙里

面还有几间屋子伫立,李旭差点都觉得自己来错了地方。

这庄子还真的比自己想象的还要荒凉。

荒凉的让人一看就很有拍恐怖片的气质,感觉这地方不出个狐仙,不闹个野鬼什么的都对不住这环境。

呆立了片刻,李旭在心里好好的问候了一番陈夫人母子俩一番,长舒一口气,抬脚向斑驳陈旧,木头受潮扭曲的破大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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