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野岭,时不时地传来一声不知名的鸟叫,晚秋最后几只虫儿的嗡鸣声有气无力,在天气变冷之前,也没几天蹦头了。
司马钰背着一个空酒坛子,衣服裤子上全都是泥土,每走一步,肚子就饿得叫几声,伴随着她沉重而缓慢的脚步声,加入了这场深山老林的末路交响乐中。
——她迷路了。
八个小时以前,她接到了骆青的电话,说要送一趟货,还特别提醒她路途有些远,还有一段山路,让她穿上远足用的鞋子。
司马钰挂了电话,看了看鞋柜里自己仅有的三双鞋——一双旧旅游鞋、一双棉鞋、以及一双前阵子为了校运会、下狠心买下来的跑步用的便宜胶鞋。
她实在是舍不得那双陪了自己许多年的旅游鞋去走山路,思考再三,司马钰决定穿那双比较结实的胶鞋。虽然鞋底有些硬,而且不透气,但胜在结实。
系好了鞋带出发,去骆青那里取了货和小电驴,便马不停蹄地赶向镇北——她想得很好,快去快回,应该来得及赶上商店街的促销。
虽然发了工资,但也不能浪费,毕竟还有好几年的大学生活要过,她得省着点儿。商店街晚上九点关门,八点到九点之间是蔬菜区打折的时间,现在才四点半,如果自己跑得快点,应该能在八点前赶到商店街。
司马钰风风火火地出门了,直到来到了【千柳镇】北边的边缘地带,她才感到自己有点太过于乐观了——骆青给她画了张地图,地图上标注了进山的入口。这次的送货地点,在【九岭山】的群山之中。
能住这种地方,八成也是个【妖】吧,要不然就是【鬼】——不过无所谓,哪边都行,司马钰已经看开了,干一行吃一行的饭,只要别耽误自己赚钱就行。而且骆青的面子感觉挺大的,送这么多次货都没问题,这一次应该也不差什么。
山路很难走,刚走一半,司马钰的脚就开始疼了。她不得不放慢脚步,继续沿着地图上画得歪七扭八的路线前进。再加上还背着一个大酒坛、以及自己走一段路就得歇一歇的体质,一直到八点钟,她才将酒送到目的地。
收货的人姓黄,是一名耄耋老人,骆青说,她可以叫对方【黄婆婆】。此时司马钰已经累得说不出话来,当她将酒桶放进对方深山中的小院子里的时候,黄婆婆千恩万谢,直说自己年纪大、眼睛坏了下不了山,真是多亏了她能给送上门。
司马钰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了,直说没关系,可就在她开口的时候,黄婆婆却稍微有些惊讶的样子。
“哎呦……是个女娃?小书那孩子呢?怎么不是他来送的?”
“小书?”司马钰皱了皱眉,随即想到了或许是之前送酒的那位——骆青曾提过在她来之前还有一位送货工,估计是眼睛不好的黄婆婆将自己和对方搞混了吧,“我是一个月前开始送货的,您说的估计是在我之前那位送酒的吧?”
“这样啊……小书他又跑出去玩了……哎,这孩子真不让骆先生省心……”黄婆婆一脸慈祥,轻轻叹了口气,将酒钱包好递给了司马钰,“丫头,你可要多做些时日,若是小书一直不回来,骆先生一个人很寂寞的,且多陪陪他吧。”
“嗯……行。”司马钰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她确实得多做些日子,毕竟如此轻松还能拿这么多薪水的工作真的不好找了,想上一个自己在便利店打工时,抠门儿的老板每个月也就一千左右,甚至直到现在还拖欠着自己半个月的工资没给,看那小破店快倒闭的样子,她也没好意思去要。
于情于理,这份月薪三千保底、还带提成的工作,她没有理由辞去。
至于骆青是否寂寞——管他呢,虽然自己也有一半【妖】的血统,但她可不管一个真正的【妖】过得如何。
她连自己都快顾不上了,哪里还有精力管别人的事儿?
“那敢情好,丫头,这个你拿着,老身看你的身子……有些虚,带着这个可以稍微缓解一下。”黄婆婆说着,递给了司马钰一个小挂饰,挂饰上垂着一只小锁头,看上去是黄铜的,有些重量,而且样式也有些古旧,估计是有些年代的东西了。
司马钰犹豫着自己要不要收——对方一片好意,这玩意儿看上去也不那么值钱,收下应该没问题的。但黄婆婆好歹是骆青的客户,自己往大了说算是个快递员,私下收礼物好像不太合适。
“拿着吧,丫头,没关系的,骆先生也不会说什么的,他问起来,就说是老身送的就行。”似乎看出了她的顾虑,黄婆婆笑着补充了一句,“而且……你会需要这东西的,算是你陪着骆先生的一点点小报酬吧。”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见对方盛情难却,司马钰也不好再推脱,想着一会儿去骆青那里汇报一声,如果自己能拿,那就拿着;如果不能拿就暂时寄存在骆青那里,找机会再给黄婆婆送来就好了。
“好丫头,快回去吧,天色不早了,下山的时候注意点路,这一带很容易迷路的。”
背着换来的空坛子,告别了黄婆婆,司马钰准备按着来时的路回去,可往回走了十分钟左右、想掏出地图看看路的时候,才发现地图好像丢了——
司马钰的汗当时就下来了。
完蛋,这回算是废了——自己从下了小电驴、进入山区开始、直到找到黄婆婆的院子,整整用了两个半小时。山路的两个半小时可不比镇上,镇上好歹有路,山上走两步就是一条岔路口,她是真的分辨不出来自己从哪来的了。
想着,她赶紧往回走——黄婆婆应该知道下山怎么走,可当她按原路返回的时候,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那个小院子了。
恐慌在她的心中蔓延——倒不是怕周围阴森的环境,也不是手电筒的光芒渐渐变弱,更不怕山中鸟、虫的声音。她怕自己万一走不出去,可就要成为孤魂野鬼了。
【鬼小姐】萧琳说过,死后没人安葬、没有墓碑的就是孤魂野鬼,孤魂野鬼是很惨的,没人吊唁、地府那边的银行就没有记录,无论给烧多少纸钱都是收不到的。
司马钰穷了这么久,不想做了鬼以后,还要这样穷下去。她不是想当什么富豪,只是想活得衣食无忧一点——她不挑吃不挑穿不挑住,只要吃饱穿暖、有个避风的地方就行。当个孤魂野鬼什么的,真的不要啊。
“有……有人嘛?!”司马钰壮着胆子喊了一声,周围的树木太密集了,甚至连回声都听不清楚。又喊了几声,别说回应了,就连周围的鸟叫、虫叫声都停了下来。
“救命啊!!”此时她也不打算要脸了——丢人就丢人吧,总比死在这种地方强。如果死在外面,最起码还能混个墓碑什么的——虽然自己没什么朋友,但秦月应该不会袖手旁观,她肯定会给自己找个合适的地方埋了的。
喊了半天,结果当然是徒劳无功。最后司马钰放弃了,她迈开双腿,朝记忆中的方向走了下去——在确定没人能帮上自己的前提下,还是靠自己先走吧。
——万一运气好,能走出去呢?
事实证明,她太高估自己的【运气】了,在自己这倒霉的人生中,最陌生的词,或许就是【运气】。
天知道她走了多久——手电筒没电了,她想掏手机照明,结果发现手机也丢了。想着那台看上去就很贵的手机,司马钰只感觉肉疼——她自己平时省吃俭用,别说手机了,买双鞋胶鞋都得考虑个两、三天,丢了这么大件的东西,懊恼得她直跺脚。
——然后就一脚踩空,掉进了一个不深的坑里。等到摔得七荤八素的她重新爬上来的时候,更分辨不出方向了。
更恼人的是,刚刚的坑里还有积水——虽然不知道衣服最后还能不能穿,反正现在是难受极了,尤其是那双不透气的胶鞋,让她每一脚都好像走在烂泥里。
就在她濒临绝望的时候,前方忽然出现了一点亮光,司马钰兴奋地向前跑去——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可能是绝处逢生的兴奋感吧。每距离亮光近一步,她就越是安心,直到她拨开前方的树丛、向对面看去的时候——
两声尖叫响起,惊起了漫山的飞鸟。
她看到了一张苍白的脸,那张脸白得比她死了三天的二舅爷的脸还白——马克思先生在上,她并没有对二舅爷不敬的意思,这只是一个形容而已。
更可怕的是,这张脸竟然会和她一样,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声。
——阴森的树林,昏暗的午夜,幽蓝的灯光,苍白的面孔,刺耳的尖叫。
这也就是司马钰见得多,心理素质已经练出来了。再换一个人,估计当场就得完成从【人】到【鬼】的急速身份转变。
饶是如此也差点儿让她吓破了胆,司马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双腿不停地向前面蹬着,可地上都是腐烂的落叶,她连一厘米都动不了。那张苍白的脸的主人也没了动静,眼睛甚至还翻了上去,看上去更瘆人了。
司马钰差点哭了出来,拼尽全身力气站起来,玩了命的往后跑,可还没跑几步,她便扶着一棵树停了下来——
等等。
刚刚自己站起来的时候看到了什么?
那张脸的主人的手中好像……
拿着一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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