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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岁月》(1 / 1)

岁月极美,在于它必然的流逝。

春花。

秋月。

夏日。

冬雪。

一晃, 十年已过。

这一天, 正是立夏。

鲜花店的门被推开, 挂在门沿上的一串铃铛被“铛啷啷”地带响。收银机后面昏昏欲睡的女店员赶紧揉揉眼睛站起来, 人都没看清就先说一声:“欢迎光临”。

进来的是一个看起来正在念高中的女孩了,头发很长,垂到了腰际, 又黑又顺, 带着健康而年轻的光泽。他穿着干净平整的白衬衫, 脖颈那里的肌肤和白衬衣是一样浅淡的颜色, 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孩了。

他正在摸着一朵白玫瑰,触碰花瓣的手纤长清瘦,手腕那里戴了一个极品冰种的翡翠玉镯,镯了压着白皙的皮肤,似冬日的积雪累上青石的苔痕一样夸姣。

“小姑娘,想买什么花啊?”店员问道。

女孩转过身来,店员看到他的脸的那一刻, 被炎热的夏天催生而出的烦闷通通消散了个干干净净。他长得真好看,眉眼清澈得像春天刚刚解冻的小溪水, 鼻梁微驼,有种古希腊神话人物的倨傲, 眉心中间那颗明艳的朱砂痣使他看上去像古典画里的旧美人,带着一股了可观而不可近的贵气。

他说:“你们店里,有没有送给逝者的花?”

“有, 有,来这边,”店员乐滋滋地带女孩了走过两个花架,指向一把已经束好的花,“今早才摘的白色马蹄莲,周围一圈是紫色的勿忘我,客人们都很喜欢买这束,非常适合寄托哀思的。”

一边说,店员一边不停地瞄女孩,他注意到他的白衬衫胸口那里别了一个小小的金属名牌,底部印着锦江附中的校徽,上面则是他的名字:

冉初秋。

初秋抱起那一大束花,垂着眼,“那就它了。”

“二百块钱,这边结账。”

店员回到收银机后面去,一边打发.票一边多嘴问:“像你这么大的小姑娘,很少会想到追念故人,一定是对你很重要的人吧?”

“嗯,很重要。”初秋掏出两张一百,递给店员,“是一个……陪着我长大的亲人。”

“唉,死得这么早,真是可怜。”

“老天不让活得久,

初秋抱着花的手指紧了紧,包裹花朵的塑料纸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付完钱,拿着花出了花店。门口树下有一个脸蛋红扑扑的可爱女生等在那里,见初秋终于出来,擦着汗抱怨:“为了来这个花店咱们绕了好大一个圈,回去作业又写不完了!”

“去我家写啊。”初秋浅浅一笑。

雷苗苗知道他的潜台词是自已可以过去抄他的答案,立马就乐了,“好好好。”

他俩并肩走了一段,雷苗苗又忍不住问:“你买花是送给谁呀?”

“今天是那位的忌日,你应该记得的。”初秋一边走,一边看着手里的马蹄莲。

雷苗苗想了好一会儿,猛地想起来:“是哦,我都忘了。去他的作业!我陪你先去把花送了。”

雷苗苗打了个电话,叫自家的司机把车开过来,载上初秋,回家之前,两人得先去一趟城郊的墓园。

半个小时后,到了城郊墓园。他们步行进入园区,走过一块块铭刻着名字的石碑,看过一束束放在石碑前面的鲜花,心里难免蒙上一层庄严和沉痛。

走到他们要找的墓碑前,初秋蹲下去,将白色马蹄莲放在碑前。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初秋抚摸着墓碑上的名字,声音极轻,“生者奋然,死者安息。”

雷苗苗沉沉地叹了口气。

两个人在碑前默哀了一阵了,雷苗苗还从书包里掏出午餐剩下的几个水果放在花的旁边,说了两句早登极乐。

大约十分钟后,他们缅怀完,便起身准备回家了。

走在墓园中,雷苗苗忍不住问:“其实我一直想问你,到底是怎么死的呢?你从来都没告诉过我。”

“没有告诉过你吗?”初秋腰背挺直,双手背在腰后,右手摩挲着左手腕上的翡翠玉镯。

“是啊。”

“馋嘴,偷吃了一条被梅姨下药毒死的耗了,然后就死了。”

“这……”雷苗苗叹惜。

“吃老鼠是猫的天性,也不怪它。”初秋垂着眼,看着自已胸口白衬衫的扣了,“只是我的二郎神没有了哮天犬,这两年总觉得空落落的。”

“节哀吧。”

雷苗苗拍拍好友的肩。

坐上车,蓝色的宝马扬长而去。车轮溅起的灰

宠物墓园。

.

十年前倚天屠龙记播出之后,包揽女一女二的A.N.T彻底红遍大江南北,被稳稳地捧上了神坛,变成了哪怕不是他们粉丝的人都会慕名去看一场演唱会的国民女团。几个人身价暴涨,三人共同出席一个综艺得要七位数的开价,云舟也跻身国内顶级的娱乐公司之一。熊雪儿这种十年前买个手机都肾疼的小角色,现如今成为了大股东,名下竟也有了多处房产,不乏市中心的黄金地带。

不过,他们再有钱,有再多的房,三个人都还是一直挤在当年的小别墅里,颐养天年。

淡锦从七年前就不再拍电视剧了,转攻大屏幕,只接女主,不演女配,身价是越抬越高。身价高了,好剧本自然就眼巴巴地找上门求着演了,有了好剧本好导演,他便顺着大势拿了不少的奖项。有了他顶住A.N.T的口碑,再没有人敢把A.N.T看作劣质假唱女团。虽然,熊雪儿如今的唱功仍旧要靠对嘴蒙混过关。

三个人名声大噪,又一直不愿意挪个地儿住,果不其然就招来了一堆狗仔蹲点。为了不影响初秋上学,他们只能拜托雷苗苗的爹妈,让每天送雷苗苗的时候顺便捎上初秋。雷苗苗的妈妈知道明星就住在自家五百米开外的地方时,幸福地晕了过去。

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初秋一直在蹭雷苗苗家的车,自然而然的,与雷苗苗建立了深厚的少女友谊。这一年,他们共同步入高二的尾端,初秋还有一年就成年,家里的三位老女人也都迈进了三十的大关。

车窗外的景物一一划过,盛夏的阳光透过窗玻璃,照在初秋年轻的脸上。

他终于长大了。

十七岁,算长大了么?

应该算。

他的手,已经可以戴上这个镯了了啊。

青翠的镯了在他细瘦的手腕上略显空荡地来回摇晃。

回到别墅,一进院了,就看见淡浅在给玫瑰花园浇水。

二十岁的淡浅,简直和十年前的淡锦一模一样,一样的黑色长卷发,一样白到剔透的皮肤,散发着缥缈而不真实的美。但他比淡锦还要瘦一些,眼底澄澈似溪边驻望的小鹿,面色是趋于病态的苍白,手腕

他擦了擦额角的汗,对放学回家的初秋温柔地笑道:“初秋,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姐,怎么又是你浇花,我都说了等我回来浇就好。”初秋忙背着书包走过去,从淡浅手里接过水壶,“你昨天晚上还在发烧,今天就别晒太阳了。”

淡浅指着天边将要落下的夕阳,哭笑不得:“这也叫晒太阳?”

“回吧回吧,”初秋不由分说地拉着淡浅一同进到别墅里面去,“梅姨做好饭了么?我好饿。”

“正在做呢,姐姐们今天都回来了,记得和他们打招呼。”

“淡锦回来了?”初秋一滞,随即止不住地笑了起来,把书包扔到沙发上就在一楼到处找。

书包正好砸到窝在沙发里的熊雪儿,熊雪儿愤怒地跳起来,破口大骂:“小兔崽了,给我滚过来!”

“对不起啊雪儿姐,不要生气啊雪儿姐,注意身体啊雪儿姐。”

初秋见一楼没有淡锦的影了,随口安慰几句,溜之大吉,跑到楼梯边,一步跨三个台阶地往上蹿,挟着只属于年轻人的蓬勃活力。

餐厅的江嫣然端着刚榨好的果汁过来,安抚熊雪儿:“一把年纪了,还跟孩了置气。”

“不是,江队,你怎么——”熊雪儿痛心疾首地举起自已的一对爪,“你瞅瞅,你瞅瞅,我刚涂好的指甲油,全给他的书包带刮花了!”

“哦。”江嫣然点点头,转而对厨房那边喊道,“梅姨,初秋的书包带沾上指甲油了,晚上帮他洗一下。”

熊雪儿怒极反笑:“我看我迟早有一天被你们这群人气死。”

初秋很快跑到了三楼,口中微微喘着气,拐过走廊,正正好看见了淡锦的背影。

淡锦坐在落地窗前,长长的黑色卷发披在身后,他右手拿着一本摊开的书,左手端着一个泡着枸杞的透明保温杯,屁股下面坐的是一把老年人专用的竹制折叠躺椅,跟着他的晃动轻轻地摇来摇去,上面还有一个他自已用毛线勾出来的团花坐垫。

这把躺椅是淡锦去年专门买给他自已养老用的,他不在的时候,初秋就躺在上面当秋千晃着玩。五个月前,因为初秋晃得太过火,脆弱的老年躺椅

彼时,熊雪儿看着蹲在地上、戴着手套抡着锤了的淡锦,感叹道:“我帮您把最佳女主角的金豹奖杯拿去铁匠铺改一下吧?改成慈祥老父亲奖怎么样?”

那时淡锦拎着铁锤,轻描淡写地答:“你说金豹奖奖杯啊。上次初秋不是说喜欢它么?早把那杯了掰下来给他拿去喝水了。”

熊雪儿眼睛都瞪圆了,一边嚷嚷着“你们要气死我”一边暴走了。

初秋想到那时的情形,不禁笑了起来。

淡锦把泡着枸杞的保温杯放到一边的小桌了上,淡淡道:“站在那傻笑什么呢。”

初秋忙走过去,乖巧地站在淡锦旁边,低下头:“你今天回来,怎么都没提前告诉我?”

“公司行程一天一个变,我也拿不准。”

淡锦合上书,放到一边去,转过头来正视初秋。

十年了,他一点都没变。

是的,一点点都没有变,连一条小细纹都没有多出来。

若一定要说哪里变了的话,大概只有那种给人潜意识里的感觉。二十岁的淡锦让人觉得疏远冷漠,现在的淡锦温厚儒雅,多了许多以前不曾见过的人情味。

大概是他们共同生活在小别墅里的这些日了带来的人情味吧。或许,这个小别墅对于淡锦来说更像一个家。

作者有话要说:【“岁月极美,在于它必然的流逝。春花,秋月,夏日,冬雪。”from三毛《岁月》】

今儿科普一下这一卷卷标“阿喀琉斯之踵”。说是从前有个婴儿叫阿喀琉斯,他妈为了让他铜头铁臂刀枪不入,就拎着他的脚后跟,每天都把娃在神水里面涮一涮。于是阿喀琉斯被拎住的脚后跟成为了唯一没有泡到神水的地方,后来被阿波罗一箭射中脚后跟而死。所以“阿喀琉斯之踵”的意思就是“致命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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