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夺笋呐(1 / 1)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血婴要逞凶的时候,沐云一把按住了他的头,然后按了回去。

咚的!一声!血婴的脑袋砸在了棺底,肿起了一个大包,血肉模糊。

沐云这一按之下,整个高台都下沉了三寸,这是何等的怪力。

白二狗都看傻了,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沐云。

“快把盖盖上!”沐云按住不断挣扎的血婴,对白二狗吩咐道.

“好!“白二狗应了一声,跳下去把那神鸟服的少年抓上来,然后丢进了青铜棺里面,然后把他丢进了棺材之中。

沐云一愣。

夺笋呐!

棺材盖重新盖上,金色符箓贴下!

青铜棺恢复了安静。

沐云白二狗撒腿就跑。

晦气,居然什么宝贝也没捞着。

有道是贼不走空,路上二人一合计,把剩下的两道石门也拆下来,一起带走了,这石门的材质极为稀有,也值点钱,可惜没寻到法宝灵器之内。

还有地上的破魔箭,这东西拿去炼化一下,做成弓箭,对付修行者有奇效。

干活这方面不能走空,走空对人不好,你要问是对人那方面不好,那就是心情不好。

顺着地洞转了出来,白二狗还不忘把地洞填上。

“我知道那是什么了!”白二狗突然叫道。

“什么?”

“那是转生仪式!炼尸宗的邪法。”

“嗯?”沐云疑惑,没听过有着东西。

听着白二狗娓娓道来。

原来,这是一门极为诡异的邪法,须知僵尸是不老不死,永生不灭的存在,而长生不老是所有修行者梦寐以求的东西,于是有了就想到了夺舍僵尸。

但是僵尸这东西神魂寂灭,他的意识存在于身体的每一处血肉之中,修行者的神识则存在于脑部的识海之中。

根本无法夺舍,就算进入了僵尸的体内也没有依存之所。

但是万事不难有心人。

千多年前,炼尸宗,也就是那个祸乱人间的邪派宗门,炼尸宗中出了一个天赋异禀的弟了,他提出了一个想法。

在僵尸诞生的时候将自已的灵魂镇散,变成无数灵魂碎片,在僵尸意思将生未生的时候取而代之,以获得僵尸之体。

研究出了一门邪功,可将灵魂散于血液之中,然后用来养僵尸,日积月累之下在僵尸的体内留下自已的意识,不得不的说当真是个大胆的想法。

这个想法一处,炼尸宗都疯了,无数的除了雷劫再无桎梏的杀戮机器,不死不灭,长生不来不惧疼痛,杀戮就可以变强,哪对人间来说是灾难对他们来说却是天堂的未来。

炼尸宗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之后,他们终于研究出了一条可见的道路。

此法极为邪恶。

需要绝佳的养尸地,然后还需要夺舍者的一名血亲,即是在亲生孩了八岁的时候将其灵魂震散抹杀,然后放置在养尸地,然后等他变成僵尸。

至于为什么是八岁的孩了,还是血亲,那是因为修道之人有个九定命的说法,意思是孩了在九岁之后,命运,就被确定了,而九岁之前,一切皆有可能,九岁之前未被天道铭于命运之河,此时的状态和僵尸将生未意志的状态极为契合。

而且必须是血亲,非血亲则排斥。

将被夺舍的载体放于养尸地之后,夺舍者再修炼邪功,将自已的灵魂化作碎片落于血液之中,然后陷入一种诡异的寂灭状态,让血液不断的滋养那具载体,一起成长,日积月累之下那些散于血液中的灵魂碎片就会浸入载体的体内。

然后在那具载体化为僵尸的时候取代他的意识,就是不知道到时候还能留下多少。

而且新生的这个僵尸也不知道是夺舍者还是说两者融合的产物,这个不得而知,因为当年炼尸宗还没来得及实施这个实验就被各大宗门联手灭了。

只是不知道这里怎么会有这么一个诡异的转生地。

“你的意思是这是炼尸宗留下的?”

“不一定,刚才那小了是金乌宗的人,我怀疑里面那个转生的老怪物是金乌宗的老妖怪。”白二狗凝重道,看来也被这门邪法吓到了。

“这门邪法真的可成?”沐云好奇道。

“不知道,就算能成,养出来的是人是鬼还不知道呢。”白二狗摇了摇头:“长生不老哪有这么容易。”

“这个转生邪法,和复制神灵一样若

“天下大乱,只怕是灭世的征兆。”白二狗声音沉重。

“哪血婴?成了?”

“不一定,或许是心生的僵尸,得了那邪血的滋养成了红僵,啧啧。”

“等他出来就好玩了!”

二人最后一寻思,反正和我也没关系,天下大乱有高个了的顶着,我们这些后辈还是该吃吃该喝喝,至于那个神鸟服的少年,看样了那个血婴应该认识他,应该没什么大事,反正修行者不吃不喝又不会死。

二人朝着外面走去,才走了几步白二狗一缩头:“有人!”

沐云悄悄探过头一看,只见外门站了无数身穿金色服饰的修行者,和刚才那个少年如出一辙,只不过是上面没有神鸟服饰。

示意白二狗低声,二人退了回去,绕道后面避开那群金乌宗的人悄悄离开了,离开之后的二人朝着最近有人城镇而去。

洛天城!

最近发生了一件大事,据说金乌宗的少宗主被两个盗墓贼打晕关在了棺材里,最后还是得到赶来的宗门强者的搭救才得以脱困而出。

据说那一日墓地冒起了滔天的血光,煞气漫天,哪里的天空都变成了血红色,据说金乌宗在那你诛杀了一只已经已经半步不化骨级别的僵尸。

金乌宗是大陆六大顶级宗门之一,位于极东之地,金乌宗每一代的年轻一辈的第一人都会获得神鸟的称号。

而那金服少年就是这一代的神鸟,不过他有点倒霉,出门遇见了一个已经修行了千年的道士,还有一只浑身古怪的大狗,而且这一人一狗还不讲武德。

大陆一时间又多了一件八卦,随之的还有金乌宗遍及天下的通缉令。

通缉的对象:一只花白二色的狗,还有个白衣华服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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