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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傅纤戈番外(1 / 1)

妈妈,记忆中,妈妈十分苍老。

小的时候,他问过妈妈的年龄。他6岁,妈妈26岁。

为什么妈妈看起来像40岁?

他为什么没有爸爸?

妈妈说爸爸化作星星飞走了,想爸爸的时候可以抬头看星星。

他从小就长得不太一样,眼窝更加深邃,鼻梁更加高耸。小朋友们排斥异类,以戏耍他为乐。

他被几个小朋友推进了水池,衣服湿哒哒的,他不敢回家。

晚上了,他想爸爸,抬头一看,今天是阴天。没有星星。

他在家附近的走廊里蹲着,一不小心睡着了。

一个好温暖的人把他抱了起来,是爸爸吗?

他睁开眼,是妈妈。

妈妈带着他换了个大城市生活,这里的人见过外国人,好几个小朋友说他是混血儿。什么是混血儿?

“就是爸爸或妈妈中有一个人是外国人啊!”

他的爸爸是外国人。

很快,他就想不起来爸爸这件事。妈妈为了让他在市中心上学,白天进厂,晚上做鞋。背越来越弯,腰越来越疼。

他帮着妈妈做活,一天又一天。

他参加了高考,对他和妈妈来说有了一个不错的分数。

妈妈看到成绩单笑着笑着晕倒了。

胃癌,晚期。

妈妈拉着他的手说,“不治了。妈妈不拖累你。”

他红着眼睛,坚定地说,“治。”

什么叫拖累?

他把老家的房子卖了收拾出来一堆旧东西,一张妈妈年轻的照片从床头柜上掉下来。

多么美丽有灵气的女孩,按照片上的日期,这是妈妈20岁的照片。

是什么让妈妈在六年时间突然苍老?

是什么让她再也不穿漂亮的裙子?

是他!

是他啊!

他才是拖累!

把妈妈的照片装进口袋,哄妈妈说他去上学了。治病的钱是贷款的,让她不要担心。

妈妈含着泪看着打好包袱的孩子,“哪个妈妈会不送自己的孩子出远门啊!”

他跪在妈妈床前,诚恳、庄重地磕了三个头。

妈妈,他一定会赚很多钱很多钱的!

第一个任务,杀掉黑老大女人的奸夫。

傅纤戈拿着枪,靠着练习两个月的枪法成功拿下人头。

妈妈的病好了很多,医生都说是回光返照,他不信。

妈妈就是要好了!

第三个任务是保护莱斯特家族的旁支小儿子。

他很羡慕,一个三岁的孩子出门有十八个保镖。

保护的任务轻松许多,他拎着枪无所事事一整天,将要和下一班人交接时,一个炸弹丢在小孩子脚边。

m国的治安,已经不能相信任何一个人。

小孩子被炸弹炸到送去了医院,保镖被强制献血。

他也去测血型,是b型血,和小孩的不一样。但是小孩的爸爸盯着他看了好久,b型血不能突然换成a型血,看也没用。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绅士到了医院,拿着一份dna序列交给了医生。

两个小时后,被他保护的莱斯特家族的人全部恭顺地站成两列,齐声喊“肯先生好。”

谁是肯?

莱斯特家族的人将他领了回去,告诉了他当年的事情。

他竟然是莱斯特家族的继承人!

人生大落大起的太快,他看着属于他的城堡,满屋子的佣人,第一次有了不可一世少年的感觉。

太好了,妈妈有钱治病了!

温罗说他在m国举行过成人礼,他的妈妈就会好了。

他回去见了妈妈,高兴地分享这件事。

妈妈撑着身子和他有说有笑,他们说了好多话。

他要回m国举行成人礼,妈妈看着他笑着流泪。

他高兴地抱着妈妈,兴奋地流泪。

直到他看到妈妈取下了胃食管和氧气管没有呼吸地躺在床上,他才知道妈妈是在哭啊!

“救她,救她!救她!救救我的妈妈!”

温罗在管家的陪同下走进病房,“孩子,该回国了。”

“为什么!不是说救我的妈妈吗?为什么?”

没有人回答他。

就这么昏昏沉沉的,他回到m国,穿着最舒适的西服,用着最高端的餐具,他的一切都是最好的,最奢华的。

直到,他从老仆人的嘴里知道莱斯特家族选定继承人后,会马上除掉继承人的妈妈。防止莱斯特的资产落入其他家族。

他的妈妈原来是这样死去的。

“谁杀的我妈妈?”

他把收了钱的医生告上法庭,只求妈妈能够安息。

而罪魁祸首莱斯特家族交了罚款,什么事都没有!

他再也没有妈妈了。

他逃了,他不知道如何面对所谓的爷爷。他是爷爷,却是他的杀母仇人。

是他杀孽太多,才害死妈妈的吧!

他自此再不拿枪,用一生来赎罪。

她不是第一个被他照顾的雇主,她也不是他第一个见到的将死之人。

可她,总是带着能让他欢笑的东西。

她的坚强,她的柔弱,她的智慧,还有被家人伤害之后的反击,每一个地方都在吸引他。

风笙。

后来,他听见风声想到的都是风笙。

风笙太柔弱了,拯救弱小的理念镌刻在每一个华国人心中。

风笙是那么的需要他,她能拿出来的只有钱和信任。他目前需要的,就是信任。钱,谁会嫌多呢?

风笙看着他,似乎在心疼他。

她那么虚弱,还有心情心疼他?

她是一个情商很高的人,从来不踩到别人的雷区。用自己的事,尽可能地宽慰他。

他是护工,被治愈的却是他。

他以为这一生都要活在悔恨中,风笙点亮了火花,在黑夜中执手,温柔地说,“她会原谅你的。”

风笙对他来说算什么呢?

是爱吗?

他们的感情不到那种地步。

对他来说,是救赎。

她死在他最感激她的时候,他们只相处了一个多月,记忆并没有占据人生的大部分。

他渐渐遗忘有关她的东西。

最先忘记一个人的什么。

是缺点。

风笙在他心中一遍遍冲刷,成为心中最完美的一个人,甚至是神。

多年后,他见到了那个焕然一新的女人,神消失了。

一个活生生的人站在他的面前,她将和他一起创造记忆。属于他们的记忆。

~

傅纤戈求婚小剧场

“快快快,把西装面具男手里的花都送给她,我了解她。她能拒绝诈骗,但是拒绝不了帅哥!”傅纤戈在监控里看着风笙被人带着一点点靠近中央广场。

风笙接过第一个西装面具男的白色玫瑰,她意犹未尽。

第二束粉色玫瑰,天上掉馅饼。

第三束紫色玫瑰,有点不对。

第四束红色玫瑰,跑!

跑!

头也不回地跑!

中央广场绝对一堆人在等着。

赵婉莹不顾形象地拽着她,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用力!

“别走,大姐我求你了!别走!”

风笙拼命往外挣脱,“我不去!我不去!我脸都没洗!妆也没化!傅纤戈想让我死吗?”

赵婉莹和她拔河,用力地说,“我叫你化妆你不化,还说跟我出来不值得化妆!你现在知道后悔了!”

风笙不听,“我不管!我不管!”

傅纤戈看着监控里的画面,不顾之前策划的出场方式,直接拿着花去风笙的地方。

“笙笙!我来了!”傅纤戈接过风笙的手,赵婉莹累的一批,走到旁边观看美好的求婚。

风笙捂住脸,“哥,先走,先让我化个妆!”

傅纤戈拗不过她,让她去化妆。

两个小时后,太阳慢慢落下,美丽的风笙如同仙女走到中央广场。

傅纤戈单膝跪在地上,满心欢喜地说,“嫁给我好吗?”

了解他的人就能听出来他的声音是颤抖的。

风笙环视周围的人,缓缓蹲下靠近他说,“接受你求婚后,还能拿着你的卡点男模吗?”

傅纤戈的紧张一扫而空,深吸一口气,咬着牙说,“不能。”

“那我不接受!”

他退让一步,“点的时候我要跟着。”

风笙见他退到这种地步,翘起嘴勉为其难地接受了,“戴戒指!”

“哇!”

“亲一个,亲一个!”

风杞见到死而复生的风笙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用单薄的手掌擦掉眼泪。

请,一直幸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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