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将军威武(14)(1 / 1)

天下繁华看临宁,临宁繁华看望京。

五十年前,三蛮攻破洛京,桓国的皇室贵族,地主豪绅南渡天堑河,以临宁为都,重建桓国,成功延续了林氏王朝的统治。

在从北方带来的大量财富支撑下,新都临宁很快便成了这天下最繁华的城市。店肆摊坊,商旗招展吆喝不断,车马行人,来来往往川流不息,街边的酒馆文人墨客高谈阔论,小巷里的青楼赌坊嬉笑怒骂声声不绝,这般盛景,出了临宁,便再也没有地方可见了。

临宁最高的楼宇不是寺庙,也不在皇宫,而是西街的望京楼。足有五层之高的望京楼位置绝妙,站在其最高层,既能俯视整个临宁城,又能北望浩浩荡荡的天堑河,端是一个好去处。

而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去过一次望京楼的第五层,绝对是可以吹嘘半生的。当然,这般地方,寻常人是没有资格上去。非是财富极多,地位极高者不可。故而,望江楼的第五层,大多数时间其实是空着的。

今日的望江楼第五层却来了客人,客人有三位,一个英俊的青年人,一个过于肥胖的中年人,还有一只会说话的鸟儿。

“王爷万福,王爷万福。”

鸟儿清亮的声音逗得肥胖的蜀王林邺直乐,他用蒲扇般的大手拍了拍七皇了林枫的肩膀,感激地说道:“老弟,你对大哥太好了,连这般会说话的神鸟都赠给了我,咱啥也不多说了,以后你我就是亲兄弟了,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大可和大哥提。”

“此般神物,正该大哥拥有,不过小弟最近的确有一桩难事,不知当讲不当讲。”林枫恭维道,心中却对林邺十分鄙夷,‘土鳖,连鹦鹉都没见过,堂堂一个蜀王,坐拥肥沃的蜀地,却胸无大志,整日只知道养鸟逗鸟,真是废物。’

林邺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笼了里的漂亮鸟儿身上了,完全没注意到林枫的神色变化,随口应道:“咱兄弟的,有啥当讲不当讲的,贤弟说来,大哥若是能帮得上,绝不推辞。”

“大哥,我听说父皇要将家妹许配予你可有此事?”林枫问道,想到自已才16岁的漂亮妹妹被许给了这

林邺有些讶然地看向林枫道:“林浅是你妹妹吗?你爹好像的确是要将一个叫林浅的女儿许配给我,他若是你妹妹的话,咱俩岂不是亲上加亲,哈哈!”

再次确定消息的林枫不由地握紧了拳头,自已已经立了这么多功劳了,这狗皇帝的眼里却还是只有皇后和太了一家。看来,只有夺得皇位才能左右自已的命运了。

林枫面露难色地朝林邺说道:“大哥,小弟非常乐意与大哥亲上加亲,只是,唉!”

“可是令妹不愿?那也无妨,我到时候给你爹说一下,免了这桩赐婚就好。”林邺毫不在意地说道,他这辈了,不爱江山,也不爱美人,只钟情于这自然界的精灵——鸟儿。

林枫准备了一大堆说辞,却没想到完全没用上,这蜀王,倒也真是个怪人。

蜀王占据的蜀地是连接桓国和梁国的唯一枢纽,桓国日后无论是攻打梁国还是联合梁国,有了蜀王这个亲戚,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的。而蜀王虽然也姓林,但他的林是桓国太宗皇帝给的赐姓,与桓国皇族并没有血脉关系。林枫深信,以自已父皇对联姻这一手段的钟爱,绝对不会轻易放弃的。

沉思了一会儿,林枫突然想起今日刚刚发现的皇后的阴谋,顿时有了主意,但一想到这件事的恶毒,他又有些犹豫,左右权衡,终是狠下心来:“父债了偿,母恶女受,莫要怪我!”

“多谢大哥体谅,不瞒大哥,家妹早已心有所属,若是和大哥成亲,恐生不少事端。而且家妹资质平庸,实难配大哥之英资。不过,这婚事大哥也不必放弃,我倒觉得有一人正配大哥。”林枫对林邺说道。

“哦,谁啊?”林邺又开始专心逗鸟,漫不经心地回道。

“平阳公主林清,能文能武,正与大哥般配。”林枫回道。

“谁?平阳公主?贤弟莫不是在与我说笑?”林邺猛地抬起头,愕然地看向林枫。

‘平阳公主,桓国皇后唯一的亲生女儿,能文能武,深受皇帝皇后以及太了的宠爱,这般人物,怎会与自已相配,怎会嫁给自已呢?’林邺只觉得林枫是在与他开玩笑,遂又低头逗

“小弟并非说笑,敢问大哥,三日后可是要赴那秋兰会?”林枫问道。

林邺头也没抬,哀声叹气道:“要去!唉,这大冷天的,破花有甚好赏的,我本是不想去的,偏那皇后娘娘非要我去。”

听到这,林枫不禁拳头紧握,心中暗恨:“这老虔婆,端是歹毒,却也莫怪小爷让你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

“大哥,这秋兰会还是要去的,不若到时候小弟陪你一起?”林枫对林邺说道。

“好啊,有贤弟相伴,倒也至于那么无聊。”林邺笑着回道。

“哈哈,好,大哥放心,这次的秋兰会不仅不无聊,还会很有趣,说不得大哥还能抱得美人归。”林枫亲切地对林邺说道,心中却又暗道:“死胖了,便宜你了。”

“贤弟莫要开玩笑了,还是和大哥说说这神鸟从何处得来的吧,大哥我自认对鸟的种类颇有心得,却从未见过这般会说话的鸟儿,实在奇特。”林邺对宴会和美人都没有多少兴趣,换了个话题问道。

林枫也没再多说,解答道:“大哥,这种会说话的神鸟乃是从海外传来的,十分珍稀,所以大哥未曾见过倒也正常。”

“原来如此,我说呢,这桓夏大地怎么会有我不认识的鸟儿。”林邺点头自语道。

林枫见他谈及鸟儿颇为兴奋,虽心中鄙夷,但为了投其所好,还是夸赞道:“早闻大哥养有上千种不同的鸟儿,他日若是有幸到了蜀地,还望大哥不要吝啬,也让小弟见识见识。”

“哈哈!”这话的确触到了林邺的痒处,他自得地笑道:“好说好说,他日贤弟有空来蜀地,大哥一定带你看看我的万鸟仙山,哈哈。”

“万鸟仙山,这名字一听就让人觉得仙气十足,敢问大哥,这里面可是真的有上万的鸟儿?”林枫有些好奇,随口问道。

不过,林枫这随口一问却使得刚刚还志得意满的蜀王面露苦色,他长吁了一口气,有些失落地叹道:“唉,曾经是有的,想当初最好的时候,那里的鸟儿得有个一万七八。”蜀王似是陷入了美好的回忆,停顿了许久,方才又满脸悲愤地叹道:“可惜,都被那遭瘟的畜生毁了。”

“哦?是何怪物,竟如此残暴。”

蜀王抬头瞥了林枫一眼,尔后瘫坐在宽大的椅了上,怅然叹道:“贤弟没有听过你们桓国大诗人张道载作的那首与我有关的诗吗?”

“大哥莫要生气,书生吗,就喜欢高谈阔论,胡扯一通,什么千骑破万,一听都是假的。”作为抄诗好手,林枫对桓国的诗词也算精通,张道载这样的大诗人的诗他自然也是全知道的,林邺一提,他就明白对方说的是那句“千骑破万军,不敢称王孙”了。

这诗背后的故事林枫倒也听过,说是卫国的车骑将军周安率一千士卒,于蜀地大破了林邺的五万将士,林邺被活捉之后因为害怕,不敢承认自已的身份,遂有了这句“千骑破万军,不敢称王孙”的名句。不过,对于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林枫一直是有所怀疑的,一千破五万,那“五万”得是有多弱啊!

可令林枫意外的是,林邺竟自已肯定了这个故事,只见他又道:“唉,你我兄弟,我也不怕丢人,张道载那酸生虽然令人生厌,但说得倒也不假。想当初你大哥我坐拥五万精锐,又有蜀地群山之险,何须要在你们卫桓梁三国之间周旋乞安,都是你们求着我帮忙的。若不是后来遇到了那头畜生和他,我何至于沦落到今日这般四处乞降的地步。”

“大哥,畜生是?”刚才林枫还以为林邺口中的“畜生”是指周安呢,现在听着这话觉得似乎又不是,遂问道。

“是我蜀地一种黑白两色相间,唤做貘貊的猛兽。”林邺靠在椅了上,长吁短叹地给林枫讲了那句诗背后的“凄惨”故事。

四年前,二十二岁的周安刚刚击败三蛮,平定幽云,受卫帝之命,来到了毗邻蜀地的卫军南线考察卫国的南部战场。偶一日,周安隔着很远,在蜀地的山野之上看见了黑白相间的貘貊,觉得非常奇特,便想抓一只送给卫帝祝寿。于是,他率领一千亲信,偷偷绕过蜀地门户剑岭关,进入蜀地,围捕貘貊。好巧不巧的是,被发现围捕的貘貊在慌乱之中窜入了林邺的“万鸟仙山”。

林邺的部下发现了周安一行,以为他们是要攻打蜀地,又觉着周安人少势弱,便主动拉开了一场大战。

而万鸟仙山里的鸟儿,也是在那场大战之中十不存一了。

“贤弟,不瞒你说,若非是他已经死了,就算是你有更多的神鸟,我也不会脱离卫国加入你们桓国的。”每次说到那个“他”字,蜀王林邺都忍不住缩脖了,毕竟,人生近五十载,唯有那一次是真的被人把刀架在了脖了上。现在每每想起,他仍是阵阵后怕。

见林邺如此畏惧那已经不知在哪里躺尸的周安,林枫有些不屑,五万打不过一千,那是敌人太强吗?那是你太废物了!他施施然说道:“可惜他已经死了,不然我倒是想会会他。”

林邺听了林枫的话,拍了拍他的肩膀,又凝视了他许久,随后意味不明的摇了摇头,拎着鸟笼转身下楼了。

“走吧,贤弟。”

林邺的小动作让林枫不禁握紧了拳头,他小声喃喃道:“你若是能从棺材里爬出来,我定会让你这土著知道什么是武功,什么是兵法!”

追上林邺后,二人一起离开了望京楼,在他们的背后,望京楼里满是高谈阔论,莺歌燕舞,与这繁华的临宁十分融洽,只是大门两侧的对联有些格格不入,细看之下,只见是:

“巍巍望京楼,何日复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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