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狂野撩人 > 54、第 54 章

54、第 54 章(1 / 1)

后半夜,涂滟一个人在这全无光线的地窖里度过。之所以知道是夜里,是因为从郑乃馨口中问出来的。

郑乃馨就是赵柬的这位后母。

涂滟觉得很乏,索性侧身席地而躺,但后背依旧倚靠着墙,不至于待会儿有人进来的时候来不及起身。虽然就算起来了也是任人宰割的命,手都被绑在后头。万幸的是这地窖虽然黑,但不湿不冷,就这么躺着不至于难受。

脸贴着满是泥土气息的地面,涂滟轻轻叹一口气。

赵家这笔烂账是从赵柬生母嫁过来的时候开始的,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相互算计,差点把一个没了妈妈的男孩断送进去,有季博瞻照料才长成今天这副模样。这些账一笔一笔,赵柬都给算明白了。

不该属于那帮人的,都逼着他们吐了出来。没本事能力的也都给清理得七七八八。就在如今要喘口气的时候,郑乃馨终于从幕后走了出来。

郑乃馨这个女人,当初在赵家赴鸿门宴的时候涂滟见过一次。近六十岁的人,保养得好,皮肤状态跟气色都很不错,但长相勉强算得上中等姿色,看得出来年轻时候样貌并没有很惊艳。

赵家不是大家族,充其量是乘着改革东风的暴发户,所以没有上层社会那些联姻的事儿,赵柬的那几位伯母什么出身都有。

好一点的是中产家庭出身,差一点的就很难说出口了,比如结婚前靠夜店里当酒托赚钱生活。

但有一样,几位伯母都非常漂亮。即使年纪都上去了,依旧个个风韵犹存。看得出来赵家这几位男性长辈找老婆的标准蛮一致——颜值。

郑乃馨是续弦进的赵家,年纪在这群女性长辈里最小,却显得没人家鲜嫩,很像一只鸭子混在天鹅群里。

那晚吃饭时郑乃馨说过几句话,粗听只是轻描淡写念叨生活上的困难,二伯母立刻发难,几位伯父群起向赵柬发难。郑乃馨倒是没跟着,而是在一旁着急劝阻。当时涂滟并没有太注意她,现在回想起来,那天的事儿其实是郑乃馨挑的头。

要不是她说起什么“山参吃不起”,那帮亲戚也不会借机跳起来恨不得当场咬死赵柬,这么想起来,她说的那些话,躲躲闪闪凄凄楚楚的,听着是劝架,其实是在推波助澜激化矛盾。

当场涂滟的注意力被赵家人吸引,没太留意郑乃馨。直到郑乃馨喊住了她,盯着她的脸活像见到了鬼似的,涂滟才多瞧她几眼。

那晚,郑乃馨那副活见鬼的表情,是因为涂滟的侧脸跟已故的季安白太像。

季安白,就是赵柬的生母,季家金尊玉贵的大小姐,低嫁暴发户出身的赵家,打造赵家的偌大家业,积极投身慈善事业,生下儿子后早早撒手人寰,留下一世芳名。

而郑乃馨的身份,是季安白的闺蜜。

季安白未出嫁之前,郑乃馨的父母曾在季家做事,父亲是司机,母亲是打扫花园的园丁,一家三口住在院子里的园丁房。

郑乃馨比季安白同岁,到季家的时候还没上小学,季安白小学一年级快要毕业了。郑乃馨到了学龄,但郑家穷,没有城市户口,读不起私立小学,公立的进不去,郑母就叫郑乃馨回乡下奶奶家,在那边的乡村小学读书。郑乃馨总不愿意回去,就这么拖了一年。

这天郑母又在家教训郑乃馨,命令她必须回老家读书,郑乃馨跪在地上哭说不想离开妈妈,被路过的季安白听到了,进来问了问。

季安白非常善良,跑回去把这件事跟自己父母说了,季家便抬抬手,帮忙解决了郑家的户口问题,于是郑乃馨就上了公立小学,如愿留在父母身边。

季安白是独女,季家偌大的房子里跟她同龄的孩子只有郑乃馨。而且郑父郑母因为户口的事儿对季安白非常感激,叮嘱郑乃馨要全心全意对待季安白,于是郑乃馨常常去找季安白,今天送一束刚摘的玫瑰,明天送一只漂亮的蝴蝶,都是不值钱,可充满野趣的小东西。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好朋友。

季家家教极好,不会攀高踩低,季安白从来不会瞧不起郑乃馨。而郑乃馨虽跟季安白同岁,却长得又瘦又小,身体也不大好爱生病,却安静乖巧,隐忍懂事。就算长得不算漂亮可爱,别有一种楚楚可怜的叫人心疼劲儿。慢慢的季母对郑乃馨也另眼看待了,索性认了干女儿。

初中开始郑乃馨便跟季安白读了同一所贵族学校,到高中、大学、工作,都是在季家的资助下完成的。而郑父郑母也在季家勤勤恳恳工作到了退休的年纪,季家给了一笔不菲的养老金,二老回乡下老家安享晚年去了。

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有人为富有仁,有人知恩图报,可季安白的婚姻改变了一切。

赵柬的生父,曾经是郑乃馨的男朋友。

郑乃馨工作的公司正是赵家产业,郑乃馨在做赵父的秘书,有点日久生情的意味。因为赵家父母一直希望儿子娶个门当户对的媳妇,像郑乃馨这种城市孤女根本入不了他们的眼,所以两人关系一直在暗地里进行着,郑乃馨不甘心就这么放手,赵父则承诺会在适当的时候说服父母,娶郑乃馨进门。

可是,赵父在一次酒会上认识了季安白,一切都发生了变化。赵父开始火速追求季安白,并把郑乃馨调到公司其他岗位去了。

“你知道他跟我说什么吗?他说,他喜欢我是因为我身上带着一种独特的气质,像月亮底下悬崖边上的百合花一样高雅纯净。可是当他见到了季安白,才猛然发现她才是那朵百合花,而我,不过是旁边趴在地上乱长的野草罢了。”

刚刚,郑乃馨咬切齿地说,面色狰狞,脸上一横一横的肌肉线条扭曲弯折,宛如厉鬼。

“我七岁就跟在她后头,像条哈巴狗一样随时注意她的喜怒哀乐。她抬抬手,我就得猜出来她是想揍我还是想摸我。她嘴角翘一翘,我就得猜出来她是想要骂我还是要夸我。我吃的用的都是她不要的,不管她给的衣服有多难看,我都得穿着在她眼前晃,还要假装开心地说我很喜欢。”

“为了活下去,我在她那一家子人面前永远得低着头,她是公主,我要把自己压到地缝里,事事都不能比她好。读高中的时候我跟她一起参加设计比赛,就因为老师说我的稿子比她的好,比赛那天我偷偷把稿子从老师那里偷出来烧了。”

“你懂那种心情吗?你懂吗!?到最后她连我的男人都抢!她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为什么偏要抢我的!?”

郑乃馨歇斯底里地嘶吼,地窖的回声刺得涂滟耳膜难受得很。接着郑乃馨又怪笑。

“可是有什么用?她还是死在了我前头,她遭到了报应。我还嫌她死得不够早呢,要是再早点儿,死在没那孽种的时候就更好了!”

又变回了咬牙切齿:“那个孽种落在我手里,我绝不会让他活到成年。可恨他们季家家大势大,把他给弄回去养着了。不但养大了,还送回了赵家。赵家应该是我儿子的,他却成天像个钉子一样戳在我眼珠子里,我恨不得把他扒皮割肉喝血,把他剁成肉泥喂狗,骨头磨成粉撒到季安白那贱人的墓前,让她好好看看她的好儿子!”

听到此,涂滟打了个激灵。看着眼前大口喘气的郑乃馨,胸脯大幅度起伏,手像鸡爪一样抓着空气,手电筒的光线照着她的下半张脸,鼻子颧骨的阴影盖住了上半张脸,黑黢黢的一片,两个眼珠贼贼有光,像个鬼。

涂滟稳稳心神,沉声问:“赵逢源是受你指使的?”

三年前,赵柬遭到袭击导致失忆,事后被厉叔查出来是赵逢源干的。赵逢源是赵柬大伯父的长子,在安白医院门口见过,机智不足蠢钝有余,说句不好听的,傻子似的,能干出杀人越货有点匪夷所思。后来想大概因为太蠢才会去干这种事儿,才没继续怀疑。

闻言,郑乃馨冷冷哼笑,蹲下身子挨近涂滟,伸手挑起了她的下巴。

手电筒的光罩住了涂滟的脸,她闭上眼。

几分钟后,郑乃馨说:“看看这张脸,跟她长得多像?要你是她生的就好了,那样一来就好玩了,赵柬睡了自己的亲妹妹,可惜了。”末尾这句语调里充满幸灾乐祸,一顿,又幽幽地说:“老天爷就不站在我这边,死了一个,又来一个,叫那孽种开心。既然老天爷不管,我就只能自己动手了。”

“你要杀我?”涂滟冷静地问。

郑乃馨噗嗤一声笑了:“杀你?我是守法公民,我的手上是绝不会沾血的。”

“那你抓我到这里干嘛?”

“不抓你,怎么能让赵柬着急?我就要困着你,让他找不到,让他方寸大乱。他如今正春风得意,乐得都飞到天上去了。飞得越高,摔得越狠。”郑乃馨阴毒地低语,“我要让他摔得粉身碎骨,一辈子无法翻身。他完了,赵家就是我儿子的,”

涂滟心里咯噔一声,表面依旧冷淡:“如果他不像你想的那样呢?如果我对他根本没那么重要呢?你的男人会见到季安白之后抛弃你,你能保证没有第二个女人出现,让他彻底忘了我吗?”

捏着涂滟下巴的手猛地往旁边一甩,涂滟的身体向侧旁倒下,躺到地上。溅起的细小尘土钻进鼻腔,涂滟咳起来。

“他不会忘了你的。”郑乃馨意味深长地说,转身,捏着手电筒朝前走去。涂滟眯起眼,看到她走进一个木制的方形框子里,框子上四角挂着铁链,铁链绷直着,应该是从上面送下来接人的。

郑乃馨握着铁链朝上喊:“拉我上去!”

伴随着铁链的声音,木框缓缓上升。

“现在是晚上几点?”涂滟大声问。

郑乃馨怔了怔,没想到涂滟会问这个问题,回答说:“十一点。”

涂滟没再说话。

郑乃馨用手电筒朝涂滟那边扫了一下,见她安静地躺着,不由地奇怪,咕哝了句:“傻了吗?”

木框升了上去,地窖里恢复了漆黑。涂滟在心里估算着时间。她和大哥开车遇到危险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半左右,郑乃馨说现在是十一点,她现在完全不觉得饿,证明不是第二天夜里,还是在同一天。

七点半,到十一点,三个半小时。要带着人跑,要善后,郑乃馨能到这儿来,这里离市区应该不太远。看来她之前做的猜测是对的,是郊区农村的地窖。

大哥不知道被带去了哪里。现在就只有她一个人。

她。

得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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