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1 / 1)

出了山口走上官道,离大仓府不过二十里路。

呵呵,不过二十里,正常走十公里估计也就二三个小时,可在小孩口中百里距离要骑马一日的国度,这二十里……

太阳再一次躺在了山眉上,又是一副随时要滚下去的死样,血红血红的,真跟流了一身血似的。

玄赢走了半日也累了,怀中的小狗也越发地重了,早已汗透的衣衫黏附在身上,数日未换少年都觉得自己快成一块臭肉了。

说是官道,但并不平整顺直,凌越算是明白了为何小孩口中的百里距离马要跑一天,这里的人还做不到遇山开山遇水架桥,建隧道架天桥这事离这年代过于久远,所以虽是百里可这道绕的,一会避水一会转山的。

又爬过一个小山丘后,太阳已彻底掉了下去,天边就残存了几缕红霞,而另一头一弯细淡的白月已悄然悬挂,大仓府还未见踪影,不过好在山丘下有炊烟升起,十几间草屋散落在不多的山田中,零星有几个农人借着最后一点日光还在田间劳作。

玄赢看着炊烟飘起的地方,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啃了两顿干饼,此时哪怕有碗野菜汤也会觉得美味异常,怀中的小狗又是大半日未进食了,再这样下去估计熬不过几日了。

理了理已不整洁的衣衫,玄赢暗暗给自己鼓了鼓勇气,然后朝着田间农人所在快步走了过去,正无精打采闭目养神的凌越能明显感觉到小孩的步伐由急到缓,最后简直能用蹭来形容了。

诧异的凌越睁开眼,小孩一脸的纠结、欲言又止,扭头,几个田间农人正意外又好奇地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有钱人家的少爷,玄赢的衣衫虽然脏了,但华贵的衣料还是与粗麻布天差地别,加上玄赢白皙俊秀的容貌,也不是风吹日晒的农家儿郎能比的。

站在山坡上少年心中想得好好的,下来向农家求助,讨点热食或者洁净的水,可真到了面前却开不了口了,就算当年身为质子之时,也从未有过向人讨食的经历,这些令人羞耻的话要如何宣之于口?

看着小孩渐渐涨红的脸,凌越既好气又好笑,也有点小小的心疼,简直是古代版的王子流浪记啊,估计这小孩连撒谎都不怎么会吧。

呜呜呜……凌越努力从小孩怀中抬起头,大眼无助地搜寻着目标,最后定在一个臂间挎着一个竹篮的女孩身上,女孩估计也就十三四岁,粗麻布衣一双草鞋,竹篮里放着一个黑黢黢的瓦罐和两个有了缺口的陶碗,看样子应该是给劳作的人送水的。

女孩脸蛋红扑扑的,也不知是晒的还是热的,正张大眼睛愣愣地看着俊俏的少年,见少年往她这看了过来,忙又惊慌地躲开目光,不自在地将草鞋里露出的脚趾头往里勾了勾,然后又忍不住偷眼打量起这个明显和她不是一个地方的人。

小姑娘家家……凌越的眼神越发地无助及无辜了,两只小爪子也探了出来软趴趴地扒在少年的手臂上,口中呜呜地哀鸣着,两只小耳朵也委屈地耷拉了下来,贴在小脑袋上,水汪汪地看着小姑娘。

“阿爹,这小狗好可怜啊,”小姑娘的注意力果然被吸引了,忍不住就想上前去摸摸这可怜的小狗,迈出一步又害羞地站住了,抬眼快速地又看了少年一眼,然后扭头看向身后扛着笆篱的面色黝黑的农夫,“阿爹……”

农夫瞪了眼多事的女儿,但并没有苛责而是小心且略带戒备地看着少年,“你是从哪来的?我在这村子里从未见过你。”

农夫身旁还站着一个壮实的青年,同样被晒得黝黑,憨憨的,不做声只是好奇地打量着少年,看模样估计也就二十上下。

农夫的话凌越听着不是太清楚,不像小孩和他说话时那般清晰,原来这年代也是有普通话和方言的区别啊,但大概意思凌越还是能听懂的。

小孩不会照实说吧?凌越一着急,扭头就去拍小孩的胸口。

不能暴露身份啊!万一被人坐地起价,你哭都没地方哭去!

“阿爹,这小狗在撒娇,真好玩!”

撒娇!!!

小姑娘清脆的嗓音如一道雷劈在了凌越的脑袋上,正在乱拍小孩胸口的爪子僵在了半途,是继续拍还是尴尬收回?

玄赢低眸瞅了一眼作怪的小狗,伸手抓住了作乱的小爪子,低咳了声清了清嗓子回道:“大叔,我不是本地人,我、我是跟着家人出来游玩,一不留神跑远了,结果就迷路了,现在小狗也生病了,就想请大叔帮忙收留我们一晚,明早我们就离开。”

“阿爹……”小姑娘眼中的已带上了恳求,有个俊俏少年会和自己住在一个院子里了,以后一定会让阿莲还有小菊羡慕嫉妒死的。

“这哪有你插嘴的份?没规矩!”农夫不满地教训了句不知收敛的丫头,而后再次上下打量了下玄赢,狐疑道:“难道你家人都没有找你吗?”

“肯定找了,可能是我自己跑的太远了,所以他们暂时没找到,我家就在前面不远的大仓府,大叔,我们一定不会给你惹麻烦的,就住一晚明早就走,待我回到家中后定会派人前来重谢大叔的。原本我并不想叨扰大叔,可我的小狗已一日未进食了,还请大叔行个方便。”

咦?这小孩撒谎也不错啊……凌越默默收回小孩纯真质朴的评价,只是小孩的耳朵尖却慢慢地变红了,呵呵,不纯真了但还是嫩啊。

“阿爹,”憨厚青年也忍不住出声了,“要不我们就帮他一下吧,否则到了夜里这里会有野兽出没,看他也只是一个少年,应该不会有事的。”

“对啊,阿爹,就帮帮他们吧。”姑娘也帮腔道,农夫看了看已渐昏暗的天色,再看看奄奄一息的小狗,心一软答应道:

“留你可以,但明日一早就得赶紧离开,别给我们添麻烦。”

“谢谢大叔,明日天一亮我们就走,绝不会告诉他人是大叔收留我们的。”玄嬴大喜,忙朝着农夫微鞠了鞠身,而后感激地看着方才帮自己说话的兄妹俩,“谢谢二位。”

憨厚青年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不好意思地说道:“公子客气了,你也别怪我阿爹刚才这么说,这里法例规定是不能随意留宿外乡人的。”

“嗯,我明白,西玄法度,随意收留外乡人,视为通敌,”玄赢感激来自内心,“还请这位大哥放心,我一定不会给你们惹麻烦的,我确是西玄国人,绝非外敌。”

“哈哈,你才多大能做细作吗?”姑娘笑了,而后又觉不妥忙掩口,一双乌黑大眼滴溜溜地转,倒流露出几分少女娇憨可爱姿态。

“青儿!”农夫瞪了眼大胆的女儿,“这位小公子,你知道法度那就最好了,我看你们也确实累了,就跟我回家休息吧,善儿,你赶紧先回去让你娘多备一些吃食,就是家里来客人了。”

“好的,爹,那我先回去了。”被称为善儿的憨厚青年懂事地将爹肩上扛着的笆篱取下扛在自己肩上,然后拎起木犁快步朝家跑去。

“小公子,我们走吧。”农夫说着回身冲着不远处的乡邻挥了挥手,“天晚了,我先带着丫头回家了,你们也早点收工歇着吧,地一天也是种不完的。”

“行嘞,我再收拾一下也回了,明日再来。”乡邻也回招,而后又追了句道:“山哥,你别忘了去保甲那报一声,免得麻烦。”

“我晓得嘞,回了。”农夫笑笑挥手,转身带着人朝家走,姑娘挎着篮筐跟在身后,玄赢则抱着凌越跟在姑娘身后。

墨二、墨三远远看着,眼中都露出些许的诧异,没想到身为大王子居然会对一个农夫行礼,更未想到大王子会向贱民求助,这和他们以往保护的王室子弟都不一样,再一想到墨一也是这位大王子及时施救的,两人心中不由得对这位大王子起了几分好感。

这里的山村都不大,依势而建,可供耕种的山田也不多,所以每个小村落就如星子般散落在整片山区里,有些小村可能连十户人家都不到。

从那位叫青儿的姑娘口中得知这村叫岙村,一共才十一户人家,村里人关系都很好,算起来多多少少都是有些亲戚关系的,方才那位乡邻口中的保甲并不住在这村里,而是住在从这再往下走三里地的乔村,因为村子小,所以一个保甲管了三四个村子是很正常的事。

青儿过了起初的陌生羞怯,是个很活泼热情的姑娘,看着无精打采的小狗也挺着急的,“公子,你这小狗是生病了吗?要不要紧啊?村里可没有兽医,只有王大伯懂些草药,但应该看不了小狗吧?”

你才看兽医!凌越默默翻了个白眼,小脑袋一收,郁闷地扎进了小孩的怀里,虽然味道不太好闻,但被一个小丫头片子这么怜悯兮兮的目光看着,还不如小孩这里舒心呢。

玄赢好像是明白凌越的心情似的,将小狗往自己的怀里搂了搂,笑道:“没事,他只是饿了,并不需要看郎中。”

“哇,公子,你家小狗病了也要看郎中吗?”青儿吃惊地瞪圆了眼睛,“请一个郎中可是要五文大钱啊,购买半袋谷米了。”

呜呜呜……尼玛!老子身家几百亿!!!半袋谷米怎么了?!

“他不是小狗,是我朋友,”玄赢安抚性地拍了拍正在甩尾巴的小狗,“对了,姑娘,这里离大仓府还有多远?”

小孩情商很高啊!一开始我怎么没看出来?!凌越默默捂脸,这具身体还真是卖萌上瘾了。

“这位小公子,这儿离大仓府也就七八里地了,翻过前面那座山头,你就可以看见府衙了,”走在前面的农夫插话道:“这几日因为大王出巡狩猎,听说城门都会关得比往日早一个时辰,所以明日你要是赶路可得抓紧些才是。”

“谢谢大叔,”玄赢遥望了一眼山头,看似无意地问道:“大叔啊,大王狩猎,是不是很威风啊?你们有见过吗?”

还未等农夫回话,青儿就抢话道:“我们哪里会有机会见,那些士兵们可凶了,听说狩猎场附近村子里的人都被赶走了,还有那些猎户的弓箭也都被抢……”

“死丫头,别胡说!”农夫怒喝一声,青儿见爹真的生气了,忙住口不敢再说,惴惴求饶道:

“爹,青儿不敢了。”

农夫脸色这才稍缓,看了看多嘴的女儿,再看着有些错愕的玄赢,叹了口气道:“这位小公子,贵人们的事说多了惹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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