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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花袄(2)(1 / 1)

“人族是女娲圣尊造的,原本就应该成为妖族的盟友,一起治理洪荒。”

“圣尊造人的时候,用了她自己的血,也用了很多妖族的血,妖族和人族本是一家。”

“然而妖族愚昧,人族记仇……我们只把那些敌视人族的妖怪和仇视妖怪的人类都弄死,就可以改变这一切,建立一个妖族人族互相扶助的国度,共同治理洪荒。”

“否则我们妖族很可能会被人族和洪荒世界淘汰。”

“这是妲己娘娘说的。”

“我觉得娘娘说的很对。”

花袄非常健谈,告诉了妖小乙很多事情。

妖小乙被花袄的话惊呆了,他还从来没有想过,妲己居然会有这么伟大的奋斗目标。

妖怪从来不乏智慧高绝的存在,狐族妖怪一向以智慧著称,这和他们善于思考,亲善人族有关。

妲己是这一代的狐王,却没有生在妖族辉煌的年代,只能和九头雉鸡精,玉石琵琶精一起龟缩在轩辕坟内。

自奉了女娲祸患纣王天下的命令之后,妲己便吞了真正的苏妲己,陪伴在纣王身边。

商纣王其实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只是被妲己女色所迷,才做下了那么多昏聩的事情。

妲己刚来到商纣王后宫的时候,本着断绝商朝江山的目的做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但她后来看了很多书,又得商纣王指点了很多治国的道理,逐渐有了自己的想法。

狐族好学。

妲己虽然是狐王,却没有学过多少知识。

因为她担任狐王的时候妖族便已没落,实力并不怎么高强的狐族尤其不堪,否则也不会和九头雉鸡精,玉石琵琶精混在一起。

妲己对人族妖族的认识其实很肤浅。

她还不明白,人族妖族之间仇恨的真正源头其实是蒙昧无知和实力差距。

身处深宫的大家从来没有注意过,那些拥护自己理念的妖怪,多是如花袄一般的,智慧比较高,实力比较低,且出身于攻击性不强的种族的妖怪。

至于那些实力较高,且出身于熊、虎、豹、狼等族群的妖怪,很少有支持妲己的……对于他们来说,人族从一开始出现就是食物。

花袄是妲己忠实的拥趸者,向妖小乙灌输了不少来自妲己的妖人两族和平共处的理念,虽然大部分内容很是偏颇,但也有不少东西与妖小乙产生了共鸣。

这是因为妖小乙身份特殊的缘故……当然,也和妖小乙对社会学没多少研究有很大关系,他的看法和妲己一样肤浅,但没有妲己偏激。

妖小乙和花袄两只妖怪,慢吞吞地往朝歌的方向行进,一路上聊得非常热乎,内容也从日常琐事、奇闻异事扩展开了,延伸到修炼方面的内容。

“五行之间不仅有生克关系,还有冲合关系?天干地支除了记时之外,还蕴含着天道至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其实不是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而是天数?”

“哇,花袄大哥,你的学识可是太渊博了,我都想拜你为师了……”

妖小乙像个好奇宝宝一样不停的发问,同时奉承话一句连着一句,拍的花袄终日乐呵呵的,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知道的东西都在妖小乙面前显摆一下。

“这套衣衫是在朝歌请人做的,你穿了略有些肥大,先将就一下吧,等以后有了再换新的。”

“这件法器名叫碎心锤,丢出去之后可以击碎敌人心肺,正好适合老弟防身……”

花袄很是大方,主动送了妖小乙不少东西,反倒弄得妖小乙有些不好意思……他拿不出合适的东西回赠。

“小乙兄弟,此间事了之后,你和我一起回柿子山吧。”

花袄看了看依然挂在天边的聚妖幡,有些郁闷的说道:“我觉得事情有些不妙……妲己娘娘和娘娘,未必能打得过西岐,而且我们实力低微,也帮不了她们的忙。”

“等聚妖幡落下去,我就回柿子山修炼,你我甚是投缘……”

花袄的话还没有说完,前方便落下一朵黑云,一个长着山羊角,蓄着山羊胡子的羊妖大大咧咧地朝他们走了过来。

“两位道友请了,我看两位行路缓慢,腿脚可是不便?”

羊妖努力做出一副很关心的样子,说道:“吾善驭风云,道友如是不嫌,何不跟我一同前往朝歌,相互之间也好有个照应?”

聪明的妖怪并不只有妖小乙和花袄,这只羊妖的心眼也不少,他见妖小乙和花袄在地上行走,认为他们修为不高,便想将他们两个收做两个小弟。

花袄正值心情不爽,被羊妖截断话题之后更不高兴了,当即朝羊妖拱了拱手,说道:“多谢道友好意。”

“不过道友若带上我等会耽搁前往朝歌的时间,我听说这次万妖汇聚,大王和娘娘要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封官,道友可速速赶往朝歌,免得去晚了没了职位!”

羊妖闻言一愣,马上抱拳向花袄道谢:“多谢道友,如此我便先走了,道友到了朝歌之后若无去处,可来寻我……”

“呸!一看就是个乡下妖怪,还道友长,道友短的,咱们妖怪可不像人族修士那样说话做事!”

花袄看着急匆匆离去的羊妖,呸了一口,脸上满是不屑。

“小乙兄弟,以后遇到这样满口胡言的妖怪,可要小心一些。”

“哼,什么善驭风云……不过是驾驭妖风罢了,不仅速度不快,还极耗妖力,若是带上咱们,飞不了多远就得停下。”

花袄絮絮叨叨的告诉妖小乙:“这种一见面就喊道友的家伙,绝对不会是什么实力强大的妖怪,我看这只羊妖化形肯定不久!”

“咱们妖怪以强者为尊,你见哪个强者会摆出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客客气气的跟人招呼?”

“要么不卑不亢,要么盛气凌人,要么摆出一副低贱猥琐的样子扮猪吃虎……这才是强者会有的样子……”

妖小乙觉得花袄秉性不错,心中生了跟他去柿子山修炼的想法,便转弯抹角的打听花袄的情况,花袄也不多心,便把自己的经历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

花袄的本体是杜鹃,是柿子山土生土长的妖怪。

柿子山因满山柿子树而得名。

这座山上的柿子树其实只有一棵,不过却是开天辟地之后出现的第一棵柿子树,其余柿子树都是它的根系滋生出来的。

这棵树没什么机缘,无法成妖,但它结出来的柿子却蕴藏了很多灵气。

花袄自幼居住在柿子树上,因为吃多了饱含灵气的柿子开了灵智,修炼成了妖怪。

妖怪化形会得到天道的赐予,花袄得到的是一个名叫“日光术”的妖术,这个妖术施展之后,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维持十二个时辰的午后阳光。

这是一个除了照亮取暖之外没有半点用处的妖术,但是花袄天生聪慧,却找到了日光术的另外一个作用,那就是晾晒柿子饼。

花袄晾晒的柿子饼,可不是凡物。

因为日光术的缘故,花袄晾晒的柿子饼不仅美味无比,还蕴含着大量灵气,对修炼者的颇有好处。

花袄性格开朗豪爽,又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颇具威力的先天法宝霹雳珠,很快便打出了自己的名声,独占了柿子山,轩辕坟三妖中的老二胡喜媚也因此注意到了他。

胡喜媚是九头雉鸡,与杜鹃同属妖族中的鸟族,故此花袄说自己与胡喜媚有亲。

妖怪们论亲戚,只要有一点瓜葛就可以靠上去,因为妖怪以强者为尊,谁也不想让别人小瞧自己,故此能把自己吹的多厉害,就把自己吹的多厉害。

拥有一个强有力的亲戚,对于妖怪来说,无疑是非常值得吹嘘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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