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1 / 1)

他在车里坐了有多久?四十分钟,一个小时,都不太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必须等到她,否则他会疯掉。

音响中的男声沙哑低回,同一张碟,同样曲目,几年来他已听过很多遍。

留存在里面的,不止是音乐,还有他们的故事。

“eonskinnylovejustlasttheyear...

(振作点吧我稀薄的爱在最后的日子里)

pouralittlesaltwewereneverhere...”

(我们从未这般沉浸于痛苦的回忆)

《foremma,foreverago》——boniver

这张碟片,是她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们一致最喜欢这一首《skinnylove》。

而这是一张写给前女友的专辑。

旋转门有人影憧憧,她穿了一件长外套,脚踝半裸,步履还算稳。

他的手握在方向盘上,理智已经走到了极限,启动车子,开到她身前半米的地方停下。

她并没有理会他,迳自退开了几步,给他让路。

许楷文下车。

看见他,乔予洁将手中的烟盒放回包里,明知故问:“在等我?”

“上车,我送你回家。”

他说话的口气还和以前一模一样。

“如果我没记错,你今晚喝了酒。”

“半杯。”

“谁说我要回家了?”

“你去哪,我送你。”

“我,去哪,你都送吗?”

她说得一字一顿,怕他听不懂。

他绷着脸,下一秒便开始说英文,“asyourwish.”

半个小时后,许楷文开始后悔自己刚才的决定。

她挑了一家全城最火爆的club,一眨眼的功夫,就扎堆进了群魔乱舞的人群中。

忽明忽亮的舞池里,哪里还找得到她的身影?

许楷文脱掉身上的西装,好不容易在吧台找到一处还算清净的位置,点了一杯无酒精的饮料。

夜店有着最真实的众生相,无论是画着浓妆东欧舞者,纹着花臂的年轻dj,还是舞池中只穿着丁字裤的南美猛男,都在与夜谋生。

他也曾和这个场子里的年轻男女并无分别,厮混于五道口的大小酒吧夜店贪欢逐乐,标榜为自由的享乐主义。而时间翩然,人过了一定年纪,对新鲜与刺激的追求随着岁月叠加而消耗殆尽,然后从突然的一日起,他决定不再将夜晚消耗在这种场地。

chris倒是常混迹于这一片的夜场,他更是猎艳高手,已经拥有了免费入场并附赠一杯酒精饮料的资格。

人声喧闹,鼓点嘈杂,震耳欲聋的电子音乐让他无法思考。他就不该一时赌气送她来这。

扔下空杯,穿过犬马声色,许楷文终于在洗手间捡到了烂醉如泥的乔予洁,昂贵的高跟鞋被她脱在一旁,脸上的妆早已花得七零八落。

她现在的样子,说是冷艳孤高的封面女郎,有谁会信?

她今天的裙子不算暴露,但肩带总是往下落,她的包和外套都寄存在了外场,许楷文只好先用自己的西装裹住她,然后捡起鞋子扶她走出酒吧。

她整个人软塌在他的怀里,取包时,他只有用一只手拦腰别着她,才能取下她手腕上的手牌。

沿街烂醉的人们身上带着酒味,大-麻味,有的在推推搡搡,有的在搂搂抱抱。和他们一样。

半醉半醒间,乔予洁看见了他的侧脸,抬手指了指。

“安德森先生,又是你。”

他不愿见到她买醉,更不喜欢她这样称呼他。如果他可以用某种身份来约束她,用某种方式让她住嘴,他一定会那么做。

但今时今日,他并没有这个权利。

许楷文将她送进副驾,放斜了椅背,好让她能舒服些躺着。

车里瞬间充斥她的味道,酒味,脂粉味,香水味……混杂在一起,足够让他的理智出走。

他没有立即启动车子,因为他不知道她住在哪里,也不知道今晚之后,他是否还能再见到她。

“生气了?”

此刻乔予洁正歪头看着他,扬着嘴角,而西装穿在她身上十分不伦不类,有如上个世纪的boldlook。他居然还是觉得她漂亮。

“如果你只是想证明我是否还在乎你,大可不必这样。”

他抿唇,表情一贯的严肃,“我在乎你,一直都是,这无关乎我们现在的关系。”

她听过他说德语,说丹麦语,但始终还是说英文的时候最动人。他的发音既没有英式口音,也没有美式卷舌,而是一种北日耳曼语系特有的语调,咬词清晰有力。

乔予洁摇晃着头,语气因为醉酒的缘故,带着点不经意的娇气。

“句子很长,道理很多……还是老样子。”

她眯着一双猫眼,有些斑驳的红唇轻启着,“除了这些,你就没有别的话想对我说吗?”

许楷文沉默了。

久别重逢,应当说什么开场白好?他不知道,因为他并没有这样的经历。

自青少年时期起,他就和同龄人不一样,十五六岁的男孩早早就陷入爱河,甚至女友都轮换了好几个。而他呢,只是个喜欢听工业摇滚的滑板少年,对爱情一无所知。

朋友们周末都在约会,只剩他落单,别人觉得他孤独怪癖,他却心安理得,也没有急于要散发所谓的荷尔蒙。因为他对爱情抱有理想,觉得一生一次便足够。

他进入了哥本哈根商学院,在大学的第二年遇到了elena,她比他大三岁,就读于同学院的社会学系。然后他们相爱了,像所有男孩对待初恋一样,他对待这段感情全心全意。他搬到了她在哥本哈根的公寓住,还养了两条小狗。

master第二年,出于从小对东亚文化的热爱,他决定到北京做一年的交换生。彼时他和elena已在一起四年,时间和距离无疑是对情侣最大的考验,所以离开之前,他买了一只不算贵的戒指,约定和elena订婚。

然而就在他搭乘北欧航空降落首都国际机场时,关机十五个小时的手机收到一条消息。

黑匣子里面,是一张床照。

他在机场打电话质问elena,但她告诉他,只是意外,因为她很伤心他的离开,才会醉酒,才会乱性,她向他保证不会再有下一次。

看到照片的瞬间,他有过冲动,立马买下一班飞机回去。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他在机场出港口坐了一个小时,想了一遍从前,又想了一遍以后。

然后他想起外祖父教给他的一句中国谚语。

宁在一思进,莫在一思停。

原谅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始终接受不了有瑕疵的爱情。

最后,他写下了一条分手信息发送。然后背上包,走出机场,开始他的第二人生。

这七年中,他有过短暂的约会,也见过一些感兴趣的女人,但最后,能建立relationship的也只有何琳一个而已。

为什么是何琳?不是因为她的肤色,更不是因为其他外在原因。

几年前,他在网上搜索过她的名字,偶然搜到了她作为平面模特拍的照片,她的笑容阳光灿烂。他终于确定,她过得很好,而他也应该moveon。

而何琳恰好在这时出现。

他当然有很多的话想和她说,却又怕这夜太短,辞鄙意拙,反而让她误会了重点。

于是他挑了一句最体面,也最恰当的话,来诉诵这七年的心事。

“洁,你能有今天的成就我非常为你高兴。但是,我更希望你过得开心,你现在的生活,真的是你想要的。”

这一句,让空气中的暧昧转淡,她脸上的笑容也跟着淡去,扭过头,霓虹灯下是形形色色的男女,年轻的,绝望的,痴缠的。

她朝车窗玻璃呵了一口气,然后写下了他的名字。

二〇一三年,北京下了第一场雪,她在楼下小区积雪的车前盖上写他的名字,乐此不疲。

五千万人的北京有五千万个故事,他们不过是其中之一。

重复做同一件事,是否就能收获同样的快乐?

乔予洁撑着头问:“那你过得好吗?”

许楷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好吗?连他自己都觉得假。不好,但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只不过是七年,再没能爱上任何人。

他看着她,眼与眼的对凝,此际如同无声暗语。

终究还是有什么阻隔着,是脸面与自尊,是年龄与姿态,也是各自现今的生活。

带不走,留不下。得不到,抛不开。回不去,到不了。爱不起,恨不能。

无非是人生。

最后他说:“coulder.”

一句我很好,足以醍醐灌顶。

也许在他眼中,他们只是merrymeet,merrypart,她的满腹幽怨不过是自作多情,而今晚一时脑热的试探与挑衅,也只是将她的心迹暴露得更彻底罢了。

于是她笑了笑,答:“samehere.”

他们像拳击台上的对手,谁也不肯先倒下,直至对垒结束。

他的车内干净整洁,没有任何多余的物件,乔予洁看见出风口上放着的紫色香氛,拿起来嗅了嗅。

“很优雅,很适合你。”说罢,她将香氛放回了原处。

她当然不是在评价香水。

乔予洁拉过安全带,说:“我住在金茂威斯汀。”

许楷文打开车载导航,机械的英文女声传来,他小心翼翼输入地址,生怕错摁到cd栏。

凌晨的三环路一路畅通,甚至连红灯也没有遇上几个。车停在酒店门口时,他问:“需不需要我送你上去?”出于他的礼貌。

乔予洁解开安全带,扬了扬眉梢,用那双会勾人的眼睛看着他,“为了我的事业考虑,还是算了吧。”

看着她下车离开,许楷文觉得自己像热锅上的蚂蚁,沙滩上的鱼。非常渴,渴到说不出一句“晚安”。

在一起的那一年里,他从没忘记过和她道晚安。哪怕用短信的方式。

他停在原地没有走,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的背影。旋转门关停了,穿着黑西装的保安为她拉开侧门,她刚一步迈进大堂,却突然停步,甩一甩长发,折返了回来。

他的心跳很快,好像随时会有奇迹降临。

或许,或许。

乔予洁坐进车里,把外套脱下来递到他手上,“谢谢你的外套。”

原来是为了这个。他的嘴角微微下沉,随手将外套扔在了后座。

“you’rewele.”

乔予洁却没有立即下车,只是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他像个在闹脾气的男孩,焦躁都写在了脸上。他生气,就会开始说英文。

她从包里拿出手机,打开了前置电筒,强光对着车窗外。

下一秒,她倾身吻在了他的唇上。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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