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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政哥不求仙(37)(1 / 1)

燕国

“这儿的冬天可真冷啊。”

秦国领队的张富贵呼出来一口气,顿时嘴边就升起了一片白雾。他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裹紧了身上的皮衣。这件貂毛大衣是临行前大王派人给他做的,穿着整个人都暖了。

貂毛难得,摸上去顺滑无比,他的身上很暖和,心里也暖。

有这样好的大王,谁能不为他臣服呢?

“快,辽东就在前面不远了。”他朝身后的伙计一招手,任由大雪落到了头发上,“这见鬼的天气真冷啊。”

小弟们搓了搓手,冻得满脸通红,赶着骡子就往前走。这个东北的地方,连畜牲都嫌冷不想走了。

要不是大王念着辽东有几样宝,才不会叫他们过来这处冰天雪地的地方。

那个指使荆轲刺秦王的太子丹啊,做着一朝翻盘的美梦。但他不料秦王早有防备,当场使将士生擒了荆轲,还以此为由朝燕国狮子大开口,啃下了大片的城池。

一年前,秦王派王翦讨伐燕国,同年十月攻破燕都蓟城,燕王痛杀太子丹以求和,随后带着大大小小的燕国贵族多到辽东一带。

燕国人都不知道,秦王为了排练活捉荆轲,训练了将近半年,写下了a,b,c,d若干方案。

他们也不知道,找上门来的商队,其实是秦国的间谍。

辽东土地广阔,山多林子多,秦军虽然知道燕王躲到此处,但实际上他躲哪儿了,还真不知道。而且此地寒冷,秦军因为气候不适应的原因,不敢贸然发兵。

大王有令,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若是白白把士兵们冻死,那才叫罪过。

张富贵握了握拳,下定决心要替大王当好先锋,摸清燕人的底细。

商队一行人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座燕人居住的小城,用两条猪腿的代价,贿赂守门的小兵得以进城。

燕人对外地人有防备之心,若不是小兵肚里没油水,被肉迷了眼,也不会容下这群身分不明的外乡人。

有钱能使鬼推磨,花了一颗金豆子,他们住进去燕人的驿馆。早在这个年代,各国之间货币不一样,但黄金已经是公认的硬通货了。

掌柜是个见钱眼开的中年男人,好不容易有肥羊上门来,他还“热心肠”地借了做饭的厨房和工具。

他盘算得极好,有了灶,不得烧饭吗?那就得跟他买点菜啊,地窖里放着的白萝卜也不贵,算他一金一筐就行。

可没多久,他的愿望落空了。

这群外乡人拿着做饭的釜子,从自带的陶罐里挖了一大块雪白色的膏脂,在火上一化开,猪油特有的浓郁香气就弥漫开来。

掌柜忍不住咽了口水,心中暗暗骂道:“这群狗日的,吃得真好啊。”

可领队的张富贵挑了挑眉,这才到哪儿啊,还没下猛料呢。

先以葱姜片起锅,再把五花肉切成薄片,放在锅里煎香,鲜红的肉片在油花里霹雳哗啦地炸开,闻起来就更香了。这并非普通的猪肉,而是秦国阉过的公猪,肉质细腻甘甜,骚味极少。

张富贵自豪极了,其他国家都没有这么好吃的猪肉!

小弟们早早洗好了自带的芋头,切块,又泡发了一大盆蘑菇和木耳,全都放进去跟猪肉一块儿炖着。

这么一锅乱炖啊,带点肉味,闻起来不错,但还不至于惊艳。

掌柜见没啥看头,正准备走开点时候,突然间闻到厨房里的香味顿时一变!

变得霸道极了,馋人的很!

他看见汤汁上面泛起了红油,明显是放了什么秘制酱料。再看看那群外乡人,喊着什么多放点“老干妈”,那个领头就再多舀了一勺。

灶下的柴火烧着,一大锅乱炖煮起来咕噜咕噜的沸腾着,肉香味越来越浓,在老干妈的带动下,滋味完全被炖出来了。掌柜的眼珠子都快拔不出来了,好不容易克制住自己,他掀开厨房的门帘快步就走。

这不掀还好,一掀就出问题了。

乱炖的香味从门帘后窜了出来,勾得前头吃饭的客人们,心里跟被挠过似的。

只听得后面有一阵欢呼声,一个健壮的小伙子干脆把锅端了出来,身后好几人簇拥着,应当是一伙的。打头的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同伴们让他先起筷,他也不推辞,盛了一大碗炖菜,热乎乎地就吃起来。

“好吃吗?”邻桌有不认识的,好奇地问了一句。

“好吃,冬天的就要吃口辣的。”张富贵囫囵咽下去,回答道。

辽东这儿实在是太冷,在这个没有暖气没有炕的年代,即使在室内都冷得抖腿。这群从秦国来的商队,若是没有吃着辣椒酱驱寒,早就得冻得生病了。

看见邻桌的老是眼巴巴地看过来,张富贵便分了一碗给他,还提醒道很辣的,要慢慢吃,小心烫。

“好好好。”

那人笑着接过来,先是小口喝了一口汤,顿时眼神都亮起来了。辣味顺着喉咙流到腹中,非但不难受,反而舒服得他叹了一口气。

“辣得痛快,肚子里热的很舒服!”他两三口扒拉完里面炖的五花肉和配菜,也非常美味,“这是何肉?又是怎么做的?”

这可算说到点子上了!

张富贵仿佛遇到知己,滔滔不绝地给这位邻桌的小兄弟介绍猪肉制作的美食,锅包肉、小炒肉、回锅肉、糖醋肉......

“这个天气这么冷,就该吃酸菜炖猪肉,再放点辣酱,酸辣酸辣的可开胃了。”他顿了顿,但神态又有些可惜,“燕国的公猪没阉过,肉质有种腥臊的味儿,若是换成我们哪儿阉过的猪啊,保证你吃得满嘴流油!”

“有这么神奇吗?”那人还不信呢。

“眼见为实,你今天吃的肉就是我从家乡带过来的,养足了大半年呢。”

邻桌的小兄弟回忆一下,似乎今天吃的那两口肉真的特别好吃,香,肥,糯,甜。

他是个会享受的,见这个新结交的朋友好像是个好人,就邀请道:“阉过的猪这样好,你要不要来我家帮帮忙,我家里猪多,也想试试。”

张富贵一口答应下来。

次日,这个小兄弟派人来接,张富贵眼神闪了闪,果然是机会送上门了。

原来啊,小兄弟不是普通人,他姐姐是燕王的宠妃,四舍五入就是找到燕王的窝里去了。太子丹死后,燕王没有立刻想着对付秦人,反而想着更重要的事情——

造人!

夭寿啊,他一把年纪没了独子,不整个娃娃出来,以后日子还怎么过啊。

这会儿的燕王,俨然不想记起太子丹是他为了献媚秦人,自己下令杀掉的。

而小兄弟的姐姐生得貌美,趁着燕王沉迷造人的时机,便一把飞上了枝头。要做个长久的宠妃也是很难的,梁美人知道弟弟带了新玩意过来,她试过确实是好吃,就打算跟大王安利一下。

阉猪一时半会儿吃不到,但辣味烧烤还是可以安排上的。

梁美人叫人在行宫里热起两个炭炉,再烤上最鲜嫩的羊肉。等燕王过来的时候,美人的芊芊素手正拿着刷子,往一对羊腰子上面抹了一层辣酱。

火舌一燎过,香气就出来了。

“爱妃啊,果然是最知寡人心意的。”

燕王也自觉需要补补肾,但老脸害臊又不好意思说。正好善解人意的梁美人请他吃烤腰子,羊肉性热滋补,腰子的功效更加好,燕王非常满意,准备今晚和梁美人大战三百回合。

男人嘛,怎么能不行?

羊腰子烤出来油油的,燕王稍稍吹了吹,一口就撕下来半个。和平常放盐和豆酱的味道不一样,这次的烤腰子香辣无比,没有防备的燕王被这么一袭,火辣辣的吞又不是,吐出来又不舍得。

含了半天,嘴里的辣味终于散了,热得燕王额头上直冒汗。他艰难地吞了下去,但回味起来又想要继续吃。

“这是什么口味的?”燕王问。

“是老干妈辣酱,也不贵。”梁美人有些得意,“妾的弟弟送了两坛过来,好给大王献宝。大王吃着好,我那不成器的弟弟就去再买。”

燕王点点头,换了一串烤羊肉,香辣味的吃起来也好香。半肥瘦的羊肉穿在签子上,被火那么一烘,羊脂融化包裹着瘦肉,吃起来外脆里嫩,鲜美无比。

烤羊肉的肉汁从牙缝里流出来,越吃越辣,越辣越香,燕王连吃了二十串羊肉,胃口大开跟年轻时候似的。

他还喝了盏冷酒,把身上的黑熊裘脱了下来也不冷。

燕王:“仿佛跟年轻时候似的,火旺!”

既然能像个小伙子一样不怕冷,急于恢复青春体力的燕王对于辣酱非常推崇。他还是要点脸的,在梁美人的引见下,他把商队的老干妈辣酱都买了。

勤俭持家的燕王还问人家包不包邮,多买有没有折扣。

张富贵得了那么大的订单,笑得合不拢嘴,跟个大傻子似的。

“包,肯定包邮,您留个地址,我给您送货上门呢。”

再附送一个秦军家政服务,保证把你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油水都得刮没了。

楚国

叶三背着行囊,头上系着一条旧布条,做卖货郎打扮,他的身上没有带太多东西。

因为他是秦王派来,侦查楚国地形地貌的。

和后世不一样,地图是一样相当珍贵的东西,甚至只有君王,才能有一张详细的全国地理分布图。

楚国山多水多,不识地理,对于秦军的行进异常艰难,楚人往山里一钻,他们就找不到了。南边的山里有瘴气,还有各种剧毒的蛇虫鼠蚁,若是染上什么病气或者可怕的寄生虫,整个军队人全部完蛋,也不是开玩笑的事情。

叶三是秦王的兵,他是自告奋勇来完成这样一项任务。

临行前,大王给他带了一袋子干辣椒,可以去除南方的湿气。还有一袋子胡萝卜干,能让他在夜里也眼清目明。行囊里还有生姜片,若是他受了伤寒,用来嚼着也能治一治。

另外一小坛炒面粉和糖,是用来补充体力的。

......

“山神娘娘在何方,会选谁家的好夫郎?”

“咿呀水清鱼儿跃,等来米熟热饭香。”

“寨子起屋砍竹忙,齐来劳作聚一堂。”

土族姑娘阿依兰在河边洗着衣裳,嘴里还哼着歌,心情还挺美的。她今年十四岁了,阿娘说她明年就可以嫁人,阿依兰还没看上附近山头哪个小伙子,但她对以后的生活非常向往。

嫁人了,她就会拥有自己的屋子,自己的田地。若是她的夫郎听话,她就会对他好好的。若是那人不好——

哼哼,她的蛊术水平也不是盖的!

负心人,去死去死去死吧!

土族姑娘都是这般敢(心)爱(狠)敢(手)恨(辣),附近的寨子都等闲不敢招惹她们。

她们这一支还维持着母系社会的传统,以女人来当家作主,尤其是最大的族长阿嬷,一手神奇的蛊术使得出神入化。除了爱情的巫术,她们还会治病,所以农忙时节,附近其他部族都会过来给她们干活。

来换取医疗草药,或者一夜.情的艳遇。

族里的姑娘们通常不会拒绝,若是合不来,那就好聚好散。生下的女儿在土族里是传承,会被留下来。若是怀的男孩,那就看跟父亲还是母亲过日子。

在这个古早的年代,人口就意味着宗族的实力,意味着不会被人欺负。只要不是吃不上饭的艰难时节,男孩很多时候会被其他山头的父族接走,这种走婚的习俗对于几个部族而言,是双赢的。

曾经有个野心家想要吞并女人们的寨子,结果被美貌的少女下了蛊,迷了魂,硬生生熬了好几年。

肠穿肚烂而死。

从此阿依兰的族人们无人敢欺。

洗完了衣服,少女正要从河边离开,可这时候她被河面上漂来的人吸引住了。那身型看着是一个年轻男人,身高八尺,是个大个子呢。他好像受伤了,一只手搭在浮木上,勉强支撑住身体,顺水而下。

阿依兰的脸热了热,附近村寨可没有这么高壮的男人。

“人命关天,我这是想什么啊。”善良的姑娘晃了晃脑袋,她用竹竿把那人拨到岸边,“醒醒,醒醒!”

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把他扯到岸边了。她轻轻拍了拍他的脸,没醒,这个实诚的姑娘就脱下自己的草鞋,狠狠往男人脸上一抽!

“啪”的一声,响彻云霄。

叶三强撑着张开眼皮子,因为疼的,老大一个鞋印子盖在他的脸上,幸好这会儿他也看不到。他见是一个姑娘救了自己,想说出来感激的话,但嗓子好疼,张了张嘴,没有力气说出来。

阿依兰:“***********”你是谁啊?你怎么在这儿?

她说的话,跟城里的楚人说话不一样,特意去进修外语的叶三一句都听不懂。

他比划着,指着西边的方向,他是从那儿来的,运气很差遇上了群狼。如果只有一头,他还能争斗一番,但一群绿油油的狼眼盯着他好几天,狼的嗅觉最灵敏,他逃了好几天,打算走水路隔绝气味。

又很不幸的是,他踩中了水底的卵石,水流湍急,被打在岩石上受了重伤。

之后,他就失去了知觉,被这个异族少女捡到了......

“阿达”成为了叶三的新名字,他的后背被锋利的石头割伤了好大一块,伤口感染,还发起高烧。在阿依兰的求情下,族长阿嬷暂时容他留在寨子里。

阿依兰把男人安顿在自己家附近,很高兴地跟他打招呼:“阿达,早上好啊。”

“好。”

叶三言简意赅地回答,不是他冷漠,而是他学的新词真的不多。等伤势好一些之后,他就跟着土族人学语言,也想学点神奇的医术。

寨子里的医术太神奇了,阿嬷只在他的耳朵边放血,困扰了他好几天的喉咙痛就被治好了,嗓子也能说话了。阿嬷还拿了个鸡蛋,在他身上滚了一圈,同时还念叨着什么,高烧很快就退了下去。

“蛋,吃吗?”他好奇地问。

“不吃,不吃!”阿依兰连连摆手,“扔掉,有魔鬼。”

姑娘把鸡蛋掰开,原本黄色的鸡蛋黄全都黑了,她把手臂抡得跟风火轮似的,远远将鸡蛋丢开,足足有五十米远。怕阿达不舍得又捡回来,她再三比划着强调好多次,是不能吃的。

这个有活力的样子,就像一只炸毛的猫儿一样。

叶三的眼里都是笑意。

大概他很有语言天赋,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叶三已经掌握了土族的语言,能流畅地沟通。他跟族长阿嬷解释,自己是山下的卖货郎,包裹里的一捆红头绳就是他最好的证明。

外面的穷人姑娘都爱用这个扎头发,她们买不起金银,这是她们可以拥有的饰品。

在河水中漂流,他丢失了好多干粮,还有些泡坏了,都不能吃了。这捆道具红绳,质量上乘没有褪色,被他留下来了。还有几对铜铃铛,能系在簪子或耳坠手镯上,也是贫民姑娘们爱买的,风儿吹过铃铛响,衬得姑娘们美丽纤细。

红头绳和铃铛,他送给了阿依兰,报答救命之恩。

只可惜他身边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这个姑娘值得更好的。

“阿达,这是送给我的吗?”少女把头绳绑在辫子上,转起圈儿像蝴蝶一样,“好看啊,我们寨子没有这种东西。”

她没有华丽的丝衣,也不像咸阳城的首都姑娘。清晨的露水打在她的头发上,悄悄飘下来的黄叶,落在她的乌发间,衬得少女好像山间的精灵一样。

她的眉是弯弯的,一双琥珀色的瞳孔里倒映着眼前的大个子男人。摘下一片柳叶,她吹出了嘹亮的哨音,“咻”的一声,惊得林间的鸟儿都飞起来了。

叶三也被这突然的哨声一惊,整个人跳了起来,进入防备状态。

“哈哈哈哈哈,吓到你了吧?”

阿依兰见勇敢的阿达也被她吓到了,非常得意。阿达的胆子很大,会捕捉森林里的野兔野鸡,甚至连上百斤的野猪也敢一战。

吃人嘴短,土族寨子里的女人们默认了这个特殊的存在。甚至有几个年轻姑娘也表达出意愿,想要跟阿达结亲。

阿依兰不乐意,这个大个子是她先看上的!趁着那时候叶三没完全听懂土族话,少女眼珠子转了转,就替他拒绝了。她拍了拍男人的肩膀,一副亲近的样子,“你们想都不要想,阿达说了会娶我的!”

没听明白的叶三笑了笑,说了一个字,“好。”

刚来的时候,他只会这个词,但阿依兰还是高高兴兴地跟他聊天。

“阿达,你长得真英俊啊。”

“好。”

“阿达,你以后跟我过日子好不好?”

“好。”

“阿达,你听话,我就不给你下蛊了。”

“好。”

......

在阿依兰的帮助下,叶三对附近几个山头的地理情况都了解清楚。少女以为他爱爬山,经常都会带他出来玩,她的手指向远方,介绍道:“那里是努努人住的,他们会养蛇,有毒。”

“看到那片云彩照着的地方没有?那儿很危险,有沼泽地,会吞人的。”

“这儿顺着往下,有个大湖,鱼大很好吃的。”

“那里有一大片樟树,穿过林子好像是去城里的路,我没去过。”

最后一句,是姑娘特意讲的,她隐隐察觉到阿达好像会离开。她说话的声音有些呜咽,眼泪都落了下来,叶三想要给她一个拥抱,握了握拳,又退回去了。

他是来画地图的,不是来耍姑娘的,大王和军队还在等他的消息。

这儿的人很好,他会一辈子都记住的。

在他临走之前,阿依兰若有所感,她朝他招了招手,让他晚上去她的屋子里。

虽然少女还差几个月才到十五岁,但她觉得她可以的!

这个年轻的姑娘温了酒,穿上好看的衣裳,还有红色的花汁染了嘴唇。她从床底下掏出来一个罐子,罐子里是窸窸窣窣的声音,这里面装着土族女人的秘密。

“只要我把蛊虫放进去,他就不会离开我了。”

“可他好像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啊。”

“我这样做,他会生气吗?”

善良的姑娘摇了摇头,若她下了蛊,阿达在外面就没几年好活了。她犹豫了半刻钟,把罐子塞了回去,她还是想要他活着。

她不想看见初见时,他那副有气无力的样子。

那一晚的走婚,并没有成功。

因为叶三在清晨离开了。

他看着姑娘的脸庞,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事情,他说他的家乡在很远的西边,那儿的人不住在山里。他说他杀过人,他的族长要他去做一件大事。他的部族很大,人很多,有机会他想要带她出去看看。

说完了一通,他将贴身带着的短刃塞到阿依兰手里。

“我要走了,希望能替我保护你。”

四年后

楚国已经灭亡了,这片大山被划分在九江郡内。阿嬷已经老去了,阿依兰凭借着一手出色的蛊术水平,被推举成为新一任族长。

她擅长用蛊术治病救人,但她一直没有下过情蛊。

再也没有人值得她为爱下蛊。

她的手腕上系着褪色的红绳,上面的铜铃铛已经生出绿色的锈迹,依旧能摇晃出叮当的清脆声音。她是个敢下山的,山下的物资充沛,可以为寨子换来需要的东西。她胆子很大,越走越远,她学会了楚人的话,快走到城里来了。

可今日,她被人拦住了。

“这位姑娘,文书呢?没有户籍证明的不许乱走,你得先去那儿做个登记......”

城里的小兵不能放她这种山里野人进来,因为大秦推行户籍制度,所有人都该上户口的。一来年尾要征税,二来方便各地的人口管理。

“好的,我这就去。”

阿依兰没有拒绝,在哪个山头唱哪儿的歌,这个道理她从小都知道。她被人领着,到了登记户籍的地方,她虽然聪明,但还不认得字,都是她说别人写的。

写文书的是个老吏,老头子抬头看了她一眼,便开始发问。

“你叫什么名字?”

“阿依兰。”

“你家住哪里?”

“城东大化山,土族村寨。”

“你成婚了没有?”

“没有”两个字还没说出口,身边就有一道男声替她应答了,“有,这个月就要成亲了。”

阿依兰怒而回头,想要打死搅乱的人。可一看到那个人的脸,她就惊呆了。

是她的阿达。

阿达黑了好多,脸上少了一些肉,眼角边多了一条深色的疤痕,看起来触目惊心。但他的身型依然高壮,肩膀宽厚有力,是她见过最英俊的男人,她猜他在外面过得不太平,肯定常常争斗,还受了伤。

心疼得阿依兰眼睛都红了,若早知道如此,她就不叫他离开了。

“是我呀。”叶三眨了眨眼,像一只被人抛弃的大狗,“你给我下了蛊,你要负责。”

“好啊。”

姑娘拿出来褪色的红绳,绑住他的头发,笑靥如花。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六点还有一章!下一章秦王要登基做皇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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