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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一束光所造成的社会性死亡(1 / 1)

沈墨算是个热爱参与集体活动的人,当然前提是她自己感兴趣,如果意外接受到了特殊一些的任务,必然会在排练的时候全力以赴。

在沈墨高二的时候,年级曾举办一场以班级为单位的诗朗诵比赛,班主任和班委商议过后,决定选出四名表现出色的同学站在前方,带领大家朗诵。

若是别的事,沈墨早就缩起来了,可朗诵是她从小到大的爱好,在这个时候就忍不住想毛遂自荐,在班主任还没下决定之前在老师下班的路上跳了出来,说明来意之后,在老师的同意下自己念了一段。

沈墨来之前自己练习了十几次,都没出什么纰漏,大概是见到老师有些紧张,过程中出了点小小的差错,感情没有酝酿到位,但这也足以说明她能力不行,毕竟心理素质就是实力的一部分。

老师思考一阵,说他要再一阵子,再做出最终的决定。

当时的沈墨知道自己表现的不够好,觉得老师这样的说辞其实就是觉得自己不行,是为了给自己面子才没有直接说出来。再加上第二天老师同时喊了四个同学去办公室谈话,沈墨就这么认定自己彻底失去机会,整个人都丧气了许多。

在之后的排练中,大家都比较佛系,班委怎么安排就怎么做。也有些同学比较主动比较有主动,大概三四个人的样子,和班委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怎么排练才会有更好的效果。沈墨也有自己的见解,但她不想出声,心想自己既然已经落选,中规中矩地和大家一起朗诵,不给大家拖后腿就行,实在没必要再做出什么出色的举动。更何况她提出的建议也未必真就是什么优秀的点子,说不定还会惹人笑话。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几天,大家每次排练的时候班主任都会过来看上一会儿。这一次,班主任照例过来巡查,却是直接走到了站在一边的沈墨身边,有些纳闷地问她“你不是说要带领大家朗诵吗?为什么不参与讨论?”

沈墨那一瞬间的反应不亚于被人硬生生地按入冰水,从头冷到脚,沉重的后悔和自责从心底蔓延而出,遍布全身,凝结成冰霜。

她这个时候才终于反应过来,当时老师说的要再观察一下,真的就只是字面意思,如果当时就准备淘汰自己,也不至于在这个时候专门走过来问自己这样的问题!再仔细想想,老师如果当时就已经定下朗诵人选,怎么可能这几天都由着学生们自己排练讨论,也不出来主持局面或者是宣布带头人的名单。

沈墨后悔到肠子发青,自己这个时候想要再争取,几乎已经是不可能了,有其他同学珠玉在前,自己就是个表现普通还整日垂头丧气的蠢孩子。如果她从一开始就认真做事,对班级活动倾尽全力,未必没有机会,可是她是一个功利的人,只有在认为自己还有机会的时候才会拼尽全力地做事。

后来老师果然也没有选她,而是选择了在排练和讨论中最为出色的同学。

这件事如同猛烈的狂风,将她心中那关于“只有别人看重我,我才会好好做事”的固执思想吹散了大半,而她也逐渐意识到,她不单单是为了集体而表现,也是为了自己,哪怕只是为了自己,都应该展现出自己最优秀的一面。

时间线回到现在,沈墨开始了紧张的准备。

首先是自己朗诵的片段,要背下这一段并不难,也不用担心忘词之类的事情,毕竟沈墨在背诵古诗词方面的能力还算优秀。关键是大家都觉得沈墨就这样一个人拿着麦克风上场有些怪怪的,沈墨想了想,觉得有些道理,于是把这段诗抄写在新买的本子上,上台之后对着本子念一会儿,看一会儿台下的观众。

这一回的沈墨依然紧张,却没有再出现因为紧张而导致失误的事情,可能是因为伴随着年龄的增长,不能再犯和从前一样的错误,不然岂不是越活越回去了。

在她朗诵的时候,还有几个被选出来的同学在她后面来回走动,以精湛的演技在朗诵的背景下演出一场无声的哑剧。

按照常理来说,在有人朗诵有人活动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去特地注意没有动作的朗诵者,毕竟只要能听见朗诵者的朗读就行,目光当然是要分给在后面表现的同学。

可是沈墨偏偏得到了比正常情况下要多的关注。

这并不是因为沈墨的表演实力已经到了足以碾压同学,抢夺观众视线的地步,而是出于一个略有些尴尬的原因。

若用一个词来形容沈墨,那就是天庭饱满,通俗些来说就是额头比寻常人稍微凸出一点儿,平时她都用刘海遮盖着,倒也看不出什么异常。最近她的刘海不知道处于什么原因,总是容易中分,不像齐刘海也不像斜刘海,看起来不伦不类的,她每天忙的团团转,没有时间去打理头发,干脆用发夹将刘海固定在头顶,露出额头。

她一开始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反正四周灯光偏暗,别人不一定会盯着自己看,就算看了也只是随意地以瞥,不至于盯着自己的五官仔细观察。

这种想法在她看见班级群里面所发送的一长串表演照片之后,终于彻底破灭。

在略显昏暗的舞台上,灯光师非常贴心地从头顶给沈墨打下一束灯光。这灯光本来没什么,偏偏照在了沈墨的额头上,估计当时拍照的人所站立的位置也有些诡异,这多张照片下来,但凡是包含沈墨在内的,沈墨都毫无意外地成为夜空当中最闪耀的星。

简而言之,她的额头在发光!

社会性死亡,也就是如此了。

沈墨欢喜的笑容在看到照片那一刻慢慢淡了下来,最终转化为无与伦比的尴尬与无语,这一阵她其实一直都想着要去理发店打理一下发型,重新整理刘海,却一直拖着没去,如果她不这样拖拖拉拉,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事情!

这件事所造成的后果就是,沈墨在看到照片的第二天早上,就飞快跑去了学校东区外面的理发店,求理发师把自己的刘海重新整理一番。

如果不是那天比赛完已经接近晚上十点,沈墨可能在比赛结束后就已经出现在了理发店,而非等到第二天周六一早。

如果忽视掉沈墨额头发光这一点,这场比赛前前后后都还是挺顺利的。

排练唱歌时,秋安媛被安排在离沈墨很远的地方,好在郑雯就站在她后面,两人趁着排队形的间隙聊了几句,不致于在排练的时候过于无聊。

整场比赛结束,沈墨所在班级拿了一个优秀参与奖,也算是一件好事,总比什么奖都没有拿到要强。

周六的沈墨理发完毕,坐车前往离学校只有几个地铁站的大商场,开启了愉快的周末。

她几圈逛下来,什么也没买,可能有时候逛商场讲究的就是放松心情,光是看着周围陈列的商品、走在宽广干净的路面就觉得心情舒畅,至于买不买,都不太重要了。

这一日商场当中有活动,像兰蔻娇韵诗这种大牌在商场设立小样派送机的简单活动暂且不论,还有许多过程艰难且复杂的,以诱人的奖品吸引过路人前去参加。

沈墨第一眼看见的是设立在商场中央的一台机器,透过玻璃能够看见里面放着一块被涂成了金色的砖块,据工作人员说,谁能够通过机器正面的洞把砖块拿出来,就能获得他们家店的一条价值五千元的金项链。

沈墨平时有些自卑,这个时候却谜之自信,总觉得自己力大无穷,把砖块拿起来是轻而易举。

此刻的她浑然忘记自己高中事情在体测过程中臂力和握力双双不合格的灰暗过往,更不记得当年自己明明已经很用力拉测试的机器,工作人员仍然催促她用力的场面,一心沉浸在自己可能要发财了的幻想当中,当即挽起袖子,把手伸了进去。

沈墨算得上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别说是把砖块拿出来,就算是想把砖块的一边抬起来都艰难无比。她觉得有些丢脸,憋红了一张脸拼命用力,总算是抬起了砖块的一角,足足与这块砖僵持了五分钟,才终于承认了自己力气不够大这一事实。

她丧气地问工作人员“有人能做到吗?”

工作人员如实回答“昨天有几个男的把砖块拿起来了,但没能拿出这个洞口。”

沈墨松一口气,大步向前走去,自己在心里安慰自己,男性力气普遍大于女性,连男的都不能将东西取出,自己当然也不行。这肯定是商家为了吸引眼球所搞出来的噱头,根本就没有人能将东西取出并获得大奖。

她第二个遇到的活动是施华洛世奇举办的小型展览,说是围绕着展览的四个主题拍照发微博,能领取奖品。沈墨又开始白日做梦,幻想奖品是精美小饰品,事实证明商家都是要盈利的,不可能平白给客户做慈善,最终拿到手的只是一只由小礼盒和小礼品袋包装的精巧黑色小狗布偶。

小狗很可爱,做工也精致,脖子上寄着银色的项圈,其款式色泽与施华洛世奇的首饰颇为相像,整体上透露出一种奇异的和谐感。即便是单拿出去送人,也是合适的,反正大家都是学生,送不起贵重的东西,互送平价物品也很好。

这东西好看是好看,可惜实用性不强,沈墨对于这种好看又实用性不强的东西总会存在一种奇异的感觉,留着吧觉得没用,送人又觉得舍不得。一阵思想斗争过后,她把东西送给了秋安媛。

毕竟这个礼品的风格更适合秋安媛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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