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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回 乘风破浪(1 / 1)

孙志朗站在崭新无比的西大街上苦笑。有钱的日子是潇洒的,同样也是担惊受怕的。只有他的师爷安之若饴的呆在他的身边,看不出他的想法。今日里孙志朗很烦,因为接下来便是一些肥的流油的事情。

天降诏书对于无知的百姓们是好事,先是孙志朗组织了一次拆迁,因为家族的缘故,自然拆迁的活路交给了纳兰家。毕竟,那是自己的小舅子啊。正因为做了这件事情,他的心里总是感觉不踏实,有几晚从噩梦中惊醒。而自己的亲爱的,竟然打着酣,不知到了何处梦乡。

还好,小舅子没给自己惹出什么麻烦。自然,街道重建的事情,只能给自己的亲哥哥干了。所以,他站在大街上苦笑,大街的一边封闭,一边敞开,再没有完全竣工之前,不能让百姓进入。

“老蔡,我怎么觉得这质量有些问题?”他看着裸露在外的边缘,沙石突起,看着很粗糙。老蔡连头都没抬,便笑着说了,“不打紧,不打紧,那些善后的事情都是盖民居的人收拾的。”他是过来人,对这些事务闭着眼睛都可以找见门道。

随即,老蔡抬起头,“这个,少爷,那个盖民居的事情,有着落了吗?”

孙志朗看着老蔡,嘿嘿阴笑。老蔡看着他,不卑不亢的说道,“少爷,别这么看我,你知道的,这些事情我从不在乎。我只是怕少爷误了工,要知道,陛下可会择日视察啊。”孙志朗哼了两声。

“现在,”他本来想说不好办的,然而,他张着嘴巴,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他一伸手,捏了一把老蔡。

其实,老蔡早就注意到了。乐亭穿着一身陈旧的道袍,洒洒然的正向孙志朗走来。走到孙志朗面前,他才拱手行礼道:“现在,草民都不知道该怎样称呼了,”他顿了顿说道,“不知道该称呼阁下为书友,还是监工大人!”

孙志朗嘿嘿一笑,“还是书友合适,”他下意识的望向半月闲话的方向,这才发现,那里已经一片荒芜。他呵呵笑了,“可惜了,可惜了。”表情真诚、惋惜。

“还是称呼您为大人的好。”乐亭说道,“要不是在城墙边看到残破的文书,我还真不知道原来朝廷对我们这些商户还有赔偿啊。”乐亭看着孙志朗,故意兴奋的道,“还好,碰见了孙大人!”

孙志朗嘿嘿一笑,把自己的小舅子的祖宗八代都问候了一遍。这丫的,不是所有的抚血银都发了吗?不过,干了这么久的府尹加上这一段时间的监工,他也学了不少东西。他笑着问道,“是的,是有一定的补偿,不过,四处寻找不见掌柜的与风姑娘,所以哪,只好做了失踪人口处理。”

也就在这时,他一抬头,正看见自己的小舅子拎着一个鸟笼兴冲冲的从对面而来。“姐夫,姐夫,看看我的金丝雀,哈哈!”这小子大声叫着,孙志朗脑袋一阵发晕。好啊,你来了,我看你怎么交代。

他的小舅子不是别人,正是纳兰家的小少爷纳兰浪。纳兰浪满心的兴奋,拆房子赚了不少,这不,专程前来找自己的姐夫大人,准备在捞上一笔,把重建的活弄到手。

“哎呀,这是谁家送你的礼物啊!”纳兰浪一眼看到了惊天,一阵心喜。我草,浑身金黄,没有一根杂毛的金丝猴。不是说这种猴子已经绝迹了吗,怎么这里会有一只。看到这只金丝猴,他捞钱的心里大打折扣,我草他妈的三大世家,肯定是那一个猪头将这个东西送了礼。奶奶的,自己的猪头姐夫也就没事玩玩鸟,怎么会照顾好这样宝贝的东西。

他呵呵一笑,已经观察出来,那只金丝猴一只粘着这个发型怪异的少女。他鄙夷的嘟了嘟嘴,现在这个时代,女子出门不带纱还情有可原,可是,出门竟然弄这么一个西瓜皮一般的发型,不是正常人啊!

“姐夫啊,又胖了啊!”他大笑着上前。

乐亭很识趣的让开道路。纳兰浪很欣赏乐亭,他看了一眼乐亭,不由自主的又看了一眼。还不等孙志朗介绍,就禁不住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小兄弟真俊啊。”乐亭还是第一次受到同年龄同性别如此直接的夸奖,一阵激动加上一阵茫然。纳兰浪不知道,他的一句又胖了啊,已经让孙志朗冒起了熊熊肝火。

他还不知道,很随意的伸出自己的胳膊,搭在孙志朗的肩膀上,鄙夷的说道,“看着应该超过二百斤了,啧啧,我姐姐够受的。”

“纳兰浪!”孙志朗终于发怒。他满脸青筋暴起,下意识的看着一边的老蔡。老蔡早已躲到一边看工人们干活去了。孙志朗无言。他不懂修行,这个小舅子却正儿八经是一个猛将。他黑着脸,可是,老蔡走了,这后面的火就发不出来了。他憋的那个痛苦啊。

“哎呀,姐夫,有什么脸红的。”纳兰浪笑着,胳膊一用力,孙志朗不由自主的弓起了背,他的肺都要炸了,却无可奈何。真是家里受婆娘的欺负,出来了还要受这厮的欺负。当官,当官有个屁用啊,还不如去当个二百五。他恼怒的想到。

“看,你想要的金丝雀。”他把鸟笼在孙志朗面前一晃,得意的道。

“成何体统,成何体统!”恼怒的孙志朗奋力的挣扎,纳兰浪一松手,他终于逃出了对方的魔掌。他涨红着面颊,指着纳兰浪,浑身都在颤抖。“你,你,”却说不出下文。

“哎呀我的亲哥哥,你这有咋的了?”纳兰浪双眼盯着惊天,撇着嘴哼唧道。风小桃看的微微一笑,这个小子,还真是一个活宝。想不到,纳兰浪继续说道,“姐夫,那个重建的事情我不参与了,嘿嘿,要不,把那个金丝猴给我吧。”他涎着脸,扭头对孙志朗一笑。

“扯淡!”孙志朗整了整官袍,下意识的张望。还好,工人们根本没人注意这里。但是,一抬头,他便看到了乐亭与风小桃笑盈盈的脸。心中一动,呵呵的笑了。

“纳兰浪,你来的正好,你领命发的抚血银,是不是所有人的抚血银都发下去了。”纳兰浪一愣。他出身豪门,自有豪气,他哼哼两声,“哥哥啊,你不要说有人找你要银子来了,”他翻着白眼看着孙志朗,“朝廷的抚血银,都是给那些无家可归的人,这点,我是非常清楚的。”

孙志朗了解自己这个小舅子的脾气,他冷笑一声,摆起了官威。“好,你说的很好,那么,半月闲话的抚血银子那里去了!”

纳兰浪看到了孙志朗的表情,然而他做事有度,心中不虚,他笑了笑,“老哥,你看过那本账册吗,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领银子的是风家的狂人风来歌。他代替风小桃领的啊!”他不明白为何孙志朗会问这件事情,有些莫名其妙。

“哼哼。”乐亭在一旁冷笑。“风小桃入顾家为婢,那里来的身份。他疯什么的,又凭什么领走我乐亭的东西?”

“凭你杀了我们风家的人!”从乐亭的身后,传来一声冷冰冰的声音。乐亭转过身,风小桃却没有转身。她小时候在风家呆过,自然听得出这人的声音。只听风来歌狂傲的说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乐亭,终于舍得道宗那个狗窝了!”

乐亭看着面前的风来歌。这人的相貌,竟与风小桃有些相似,尤其是那弯弯的眉毛,仿佛一个模子刻出一般。鼻梁也有些相似,微微塌陷。他穿着一身明绿色的长袍,腰间是青白色的玉带,肩头,挎着一张紫木铁胎弓,腰后,斜斜插了三支羽箭。

这三支羽箭,共有三色。红色如火,蓝色如冰,还有一支是白色的,看着令人遐思翩翩。乐亭还没有张口,纳兰浪已经挡在了他的身前,只听纳兰浪一声冷哼,“好狗贼,竟然敢骗你纳兰大爷!”

他身型如风,一冲出去,便是哗哗哗的三拳,“尝尝你爷爷的农夫三拳!”随着出拳,他哇呀呀的怪叫着,一声高过一声,看着十分的滑稽。

纳兰一族的成名绝技便是拳头,而传说中,只有嫡系的子弟,才有学会农夫三拳的机会。因为纳兰家的先祖,本来就是一个农夫。

纳兰浪呼呼三拳,看着毫无着力点,然而,两声拳啸才过,地面上,便出现了一股旋风。孙志朗急的跳了起来,“我草,不要打啊!”果不其然,他看着一片一片的方砖顺着旋风飞起。

农夫三拳有个叫法:第一拳破浪,第二拳,乘风,第三拳,乘风破浪!

风来歌躬身一弹,便已经跃起。“纳兰小儿,不要以为我们风家无人。”半空中,他拔出了白色的箭。张弓搭箭,瞄准了纳兰浪。也就在这时,纳兰浪的身影诡异的消失了,下一刻,他奔雷一拳,已经到了风来歌的下巴。

破浪乘风者,无风无浪如何乘风破浪。所以,他造浪造风,于是乘风。纳兰浪脚踩飞起的方砖,空中的方砖互相撞击,隐然形成一波一波的波浪。这速度,令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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