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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灭子的渣男84(1 / 1)

昨夜篝火下叶清和它都没有,过多的关注这个人长什么样。

一个只顾着争分夺秒救命,一个边委屈边打着小算盘。

现在天亮了,就能看的更清楚。

叶清或许还是没有注意。

但小渣却看得分明。

这个人的五官轮廓鲜明熟悉的,容不得它错认。

要不要告诉宿主?

小渣豆豆眼滴溜溜转了一圈,最后选择闭紧嘴巴。

说出来,它也没有什么好处可拿。

这个宿主太气人了,一点也不好骗。

“要喝粥吗?要咸的还是甜的?”

叶清揭开砂锅的盖,热气冒出来的同时,米粥的醇香也迅速弥漫在空气里。

“我要甜的。”

小渣举起小翅膀,还用力的吸了一大口,空气充斥的甜香。

一屉小笼包它吃了一大半,吃的黄灿灿的小嘴巴满是油光。

“给,不够自己舀。”

叶清照例给它,舀了满满一大碗。

又趁着小渣美滋滋喝粥的时候,迅速又不叫它觉察的,往给受伤的那人的碗里,滴了一滴更好的水。

这时候昏睡了多半夜的重伤员,那边有了动静。

叶清一扭头,就跟一双漆黑透亮,又黑白分明的眼睛对上了。

她微微一怔,这双眼睛……

不管她心里在想什么,手上的动作却很快。

“醒了,有刚煮好的粥,我给你舀一碗。”

说着,她没有问他想吃咸的还是甜的,直接舀了一碗桂圆红枣粥。

旁边正在美滋滋喝粥的小渣,黄灿灿的小嘴巴不由的撇了一下。

“呃,谢谢。”

重伤员边满满坐起身,边朝着她虚弱的笑了一下。

叶清看到他的眼睛感到熟悉,他看到叶清的眼睛也是同样的感觉。

而且没来由的,他不但信任还想要亲近,眼前这个肤色蜡黄,看上去比他大了不少的农妇。

却不是对长辈的孺慕之情,而是来自同辈之间的喜欢亲近。

只是才刚第一次见面,他有点点拘谨,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好。

“不客气。”

叶清边说,边端着粥走过去。

“慢点喝,小心烫。”

昨夜的他奄奄一息,一只脚都踏入了鬼门关。

现在的他精神倒是挺好的,就是失血过多虽然拿药补回来了,还是免不了显得有点虚弱。

他一手稳稳的端着粥碗,一手拿着勺子舀了米粥放入嘴里。

“很甜很香,好吃。”

他笑着抬头。

也是这个时候,才显出一点少年人的活泼来。

“好吃就多吃点,能吃多少就吃多少,还有很多。”

叶清也笑了。

还有一股淡淡的酸涩,悄悄爬上她的心间。

忠顺伯和莲姨娘两个不做人的狗男女,为了打击折磨纪将军让她左右为难,故意丢弃了他。

想也知道,这对狗男女不会好心的,给他找一个好人家收养。

他们会随便丢弃掉他,还有可能把他送入野兽的嘴里,让刚刚出生的他成为豺狼虎豹的猎物和食物。

难怪原主记忆里,那样坚强不屈的纪将军,有时候会看着她呆呆出神。

她艰难的守着侥幸留下来的原主,心里也在惦念着被丢弃的儿子。

只是一直到她被那对狗男女逼死,也没有对原主吐露一个有关她双胞胎嫡亲兄弟的事。

是为了保护原主,也是为了不让原主自责和内疚。

她把一切都自己扛了起来,所有的撕心裂肺的痛苦,都独自承受了下来。

她是边关的英雄纪将军,也是一个伟大的母亲。

只是可惜她遇人不淑,先后遇见了不做人的纪家,还有忠顺伯和莲姨娘。

“还喝吗?”

叶清看他慢慢喝完一碗桂圆红枣粥,从他手里接过了空碗“要不要尝尝我做的猪肝粥?”

“要。”

他说着,点点头。

叶清把猪肝粥递给他“怎么样?味道还行吧?”

“一样好吃。”

他说,不忘给她一个大大的笑脸。

看着小心翼翼,却一直不敢直接点破的他,在心里叹息了一声。

一直到他喝完猪肝粥,对她说吃好了,吃不下了。

她才第一个挑开了,她和他之间的那一层关系。

“是不是觉得我有点眼熟?”

“嗯,我觉得你的眼睛最叫我感到熟悉。”

他用力点头,跟她一模一样的凤眸里,有着欢喜和亲近。

这就是血缘的力量。

哪怕分别了快要二十年。

哪怕从出生后,他们兄妹就再没有见过。

却在看清彼此的那一刻,就先从心里认出了对方。

“你知道纪将军吗?”

叶清问。

他的眼底瞬间就亮了“知道,她是我最最敬佩的人。”

“我是纪将军的女儿,她是我娘。”

叶清的话,叫他惊讶。

“这一切,要从纪将军被赐婚忠顺伯府说起。”

没有丝毫隐瞒,叶清一五一十把纪将军,还有原主所遭遇的一切不平,都说给了这个人听。

“纪家不做人,忠顺伯不做人,忠勇侯也不做人。娘她没有办法,为了我被困在忠顺伯府里。”

“前些日子我把忠勇侯休了,原本想要去找武王。”

“因为错过了宿头,才决定在小树林里过夜。娘虽然没有说,但我想我应该喊你哥哥。”

“原来我娘是纪将军吗?”

他没有一点对纪将军选择了叶清,而没有选择他的怨恨,有的是无限欢喜。

“原来我不是一个人,我有娘,有妹妹。而且,我娘果然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

“是啊,娘很了不起。”

叶清笑着点头“哥,说说你的经历吧。”

“我是被人捡回去的,从小就知道他们不我的亲爹娘。但我的养父母,他们是很好很好的人。”

原来捡他回去的人,是山间的猎户。

家里也有点薄田,却不够养家糊口。

没奈何,就跟着村里的好猎户学了手艺,还娶了他家的女儿。

这家人姓郑,她哥哥叫郑峰。

郑家养父捡到他的时候,是在山腰处的草丛中。

那一天,如果不是为了多打点猎物,给家里老人多赚点药钱。

他是不会翻过从不翻过的山头,去到另外一边,他不熟悉的山中的。

“爹跟我说,他是从狼嘴里把我抢下来的。”

说起来不过一句话,但实际情况却是万分凶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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