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女帝万岁(18)(1 / 1)

短短三日,云雾寨第一女魔头的名声就传遍了方圆三百里,炙手可热,名噪一时。

莫兰城毗邻北狄,民风彪悍,山寨众多,近些年随着灾害动乱频发,富户还好,底层民众早已民不聊生,其中不少为了谋求生路自愿做了土匪。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无论是战乱还是天灾,最受苦的永远是数以万计的底层百姓。

正是因此,边境的山匪远比大燕境内的土匪多出几倍之多,匪气也要更重一些。

本着以战养战的基本策略,顾明棠每次带人去邻居家里友好扫荡,总能带回大量战利品,一开始是金银财物,桌椅板凳,后来发展成为连当地土匪都直接带了回来。在其位谋其政,要做一个合格的大当家,顾明棠就要把自己的人手养得人强马壮,不止是吃得好住得好,就连精神面貌都变得焕然一新。

顾明棠并不是个敝帚自珍的领袖,为了培植属于自己的势力,她拿出的是体修的低阶功法,不需要什么天赋根骨,也用不上灵气,只要肯下苦功夫,基本都能做到以一当十,以少胜多。与此同时,她还定下规矩,每个小队按照月份进行评比,除去武力值之外,还要将每个人的贡献加入评算之中,评算分数最高的一个就有资格兑换更高等级的心法,而浑水摸鱼的则是会被安排去后山挑粪。有这样一根胡萝卜吊在前面,即使是有人生性懒散,也难免被激起了斗志。

每天不到天亮,就已经有不少人聚集在演武场,切磋打斗,为的不过是能够更上一层楼,获得顾大当家的青眼。

谁不想要跟随一个英明神武的领袖呢?何况他们还能从其中获得莫大的好处。

其他山寨的土匪见识过他们单打独斗的本事,也见到过他们结阵时千夫难挡的威势。被连番几次扫荡之后,他们初始时的惊恐逐渐变为了心向往之,在派出一小队人马试探过后,便立刻三三两两拖家带口上了云雾山。

知耻而后勇,知弱而图强,有识之士先一步登了云雾山的门,紧随其后的则是想要抱上大腿过好日子的人,毕竟云雾山的土匪从前是什么样,如今是什么样,众人看得清楚,哪个不眼热?哪个不想分一杯羹?

于是,不出半月,云雾寨便几度扩张,原本不过一千多人的山寨,如今已经养了近万人马,规模初步显现出来。

当然,顾明棠也不是什么脏的臭的都往寨子里收,别人不知她要做什么,她自己却是清楚的,若是收了害群之马,将来还要费心清理门户,不如一开始就拒之门外。

事实上,顾明棠不是没想过,若是有朝一日,等她恢复了曾经的功力,拥有了翻云覆雨的本事,是否顷刻间便能颠覆大燕,收复北狄?可是很快她便打消了这一念头,她是祈愿之神,属于神明的手段只能用来惩戒恶人,若是她对普通人贸然出手,虽然不至于伤及自身,但也会受到一定反噬,陷入沉睡之中。

若是等她沉睡十几年,恐怕入侵者的剧情都要走完大半,难道她还要和一群年过半百的老头子玩攻略游戏?对不起,顾明棠内心是拒绝的。

因此,这样的反噬对于其他人来说不痛不痒,对她来说,却像是悬在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提醒着她不能过分任意妄为。

在这样的情况下,顾明棠每一步都要走得稳稳当当,绝不会留一个定/时/炸/弹在自己身边。

生性残忍好杀的,赶出去;头脑灵活善谋略的,留下来;身体健壮的土匪,编入营中;瘦弱纯良的中年,送去耕田。其中被其他山寨掳来的妇女幼童,不愿离开的,便派去缝衣织布,若是犯过重大错误的,便轮流去后山挑粪挑水,养猪喂鸡,偶尔还要做对战的沙包,总之一切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各司其职。

云雾山易守难攻,加上黑吃黑的重要策略,方圆几百里逐渐都成了他们的地盘,唯顾明棠马首是瞻。

其他人或许猜不到顾明棠想要做什么,但祝有财见识多些,后来得知了她的身份,便隐隐猜到几分。

巨大的惊慌之下,他什么都不敢说,连睡觉都捂着自己的嘴,生怕自己不小心说出点什么丢了老命。

说什么?说他们顾大当家不仅要做女霸王,还想做女皇帝?说她一个落跑公主跑来云雾山当山大王不合规矩?若是他真敢多嘴,只怕用不着别人,那头狼崽子一刀就能把他劈成两段!

不论他心中如何惊慌不定,云雾寨的规模还是一天天逐渐扩大,而莫兰城此时已经收到了消息,或许不出几日,就要前来剿匪。

“你怕什么?”顾明棠挑眉看着祝大头,看得他头上冷汗直冒,“莫兰城敢来剿匪,我就敢让他们有来无回。”

说这句话的时候,顾明棠眼神灼灼有光,神情分明是笃定的,恐怕早就接到了消息。

祝有财猜得没错,就算莫兰城的人不来主动送人头,她恐怕也忍不下去,要主动对莫兰城出手了。

“该变天了。”顾明棠轻笑一声,将手中的海东青放飞,手里的纸条只扫了一眼,就被她指尖的火烧得粉碎。

宋砚裹挟着一身风雪走进来的时候,听到的就是这句话。

前段时日,顾明棠忙着戏弄傅云川,便把宋砚打发去附近几座城池大规模收购药材,如果不是近几日的暴风雪,恐怕他还能早回来几天。

“这鬼天气,雪下个没完,上山的路太难走了。”宋砚抱怨了几句,看到顾明棠似笑非笑的神情,忽然闭了嘴,没敢再说什么。

“你哆嗦什么,是见到我太兴奋了吗?”顾明棠拿着毛笔,在他脸上拍了两下,顺便在他脸上画了个小王八,“对了,我让你多请几个大夫回来,你请到了没有?”

宋砚面容清冷,不满道,“我就是大夫,有我一个还不够吗?”

哪怕被洗脚水教训过一次,宋砚依旧没有放弃攻略顾明棠的打算,他清楚,自己的神医人设是顾明棠留着他的唯一原因,若是再多找几个大夫,那他的优势就会荡然无存。

“我倒是没看出来,你还挺有奉献精神的。”顾明棠若有所思打量他两秒,点了点头,“听说神医宋砚能够肉白骨活死人,区区一点皮外伤,应该不在话下吧?”

宋砚还没说话,就听顾明棠道,“近几日大家切磋热情高涨,伤者都住在东边的石屋里,大概两千多人,就都拜托给宋神医了。”

“治不好没问题,但若是死了人……”顾明棠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我不会找你麻烦,但还是请宋神医另谋高就吧。”

原本还想说自己才疏学浅的宋砚立刻打消了实话实说的念头。

顾明棠可不好糊弄,他要是真的才疏学浅,就别想在她身边得到一个立足之地。

这样的危机感在看到傅云川拄着拐杖进门的时候达到了顶峰。

宋砚曾经猜测过,为什么顾明棠能够轻松逃离和亲队伍,出现在莫兰城,而这样的猜测就在看到傅云川的一瞬间得到了解答——傅云川,或许就是和他抱有相同目的的攻略者。

正所谓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两人的攻略目标是同一个,四舍五入和情敌关系没有任何区别。不,还是有区别的,情敌最多就是打上一架,但他们竞争的可是唯一一个活命的机会,自然是不择手段,不死不休。

傅云川近几日受到的打击太多,面色憔悴了许多,但在情敌面前,他依然强撑着风度翩翩的模样,折扇拿在手里晃了晃,扇得他自己打了两个喷嚏。

“阿棠,我找了你好久,不知这位是?”傅云川轻笑一声,走近了几步,“这位公子相貌堂堂,一表人才,想必出身显赫,养尊处优,为什么会到莫兰城来?”

“你能来,我为什么不能来?”宋砚面色并不好看,他以为自己先一步遇到顾明棠,已经稳操胜券,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相貌气质并不逊色于他,而且极有可能是另一个攻略者,他难免有些烦躁。

“我是陪阿棠来的,她在哪里,我就在哪里。”傅云川弯着一双桃花眼,深情款款道,“我对阿棠一见倾心,再见钟情,于是追随她一路来到莫兰城,这样的感情,就连我自己都感到意外。哪怕这里气候恶劣,民众愚昧,我也甘之如饴。”

“你们两个有私情?”宋砚听得皱眉,看向顾明棠,十分不满道,“他说的都是真的吗?顾姑娘,你若是已经和他私定终身,又为什么要和我私下来往?你不觉得这样的行为很可耻吗?”

顾明棠大为惊诧,婊气冲天道,“你在说什么?我只是拿他当哥哥,你怎么能这么龌龊!”

说着,她一拳锤在宋砚肩膀上,把人锤得人仰马翻,“真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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